简介: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在2011年与2013年获取的微观面板数据,本文采用倾向匹配和固定效应模型相结合的方法考察了信用卡消费信贷对家庭消费的影响。研究发现,持有信用卡可使家庭总消费提高约14%,同时,银行每将信用卡透支额度提高1%,可使持有信用卡家庭的总消费增加约0.071%。以货币量计算,从2010年至2012年,新发行一张信用卡可刺激居民人均消费增加约123.6元,这可解释2010年至2012年居民人均消费增长中的15.7%。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持有信用卡对不同消费品种与家庭的影响具有异质性,持有信用卡对耐用品消费的影响大于对食品衣着消费的影响,对低收入、零活期存款、遭受疾病或失业冲击家庭消费的影响更大。这些发现均与流动性约束理论一致,表明信用卡消费信贷可通过缓解流动性约束而促进消费。
简介:1、《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4号),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进行规范,并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以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开展尽职调查。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不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无需要开展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