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2004年6月3日,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省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政府在广州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建设特色小城镇启示录
泛珠三角区域房地产业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