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苏省邳州市政府颁布了《启用邳州市城市审批专用章和绿化合格专用章实施意见》,对邳州市城区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工程,实行“绿色图章”绿线管制制度。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其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必须加盖“邳州市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和“邳州市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为维持城市总体绿量的平衡,文件规定确因条件限制,绿化用地安排不足的项目,在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由建设单位在批准后一周内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地面积不足部分的绿地建设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并在下一个绿化周期内完成绿化任务。文件强调,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前,应先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其基建附属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加盖绿色图章,领取“邳州市绿化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加盖“绿色图章”后的规划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由原批准机关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批;建设单位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建设工程绿化方案时,应提交有关图纸、光盘(或磁盘)及相关文本,填报“邳州市绿化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表”,经审核同意后,发放“绿化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许多野生植物资源进入市场,在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同时,也为采集者带来不菲的收入。天然野生植物资源成为商品,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固然有利,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小觑。我国对野生资源环境的管理一直采取“国家所有,地方(企业)经营”的模式。计划经济体制下,除国家指令性苗木种子、药材、食品资源由当地居民少量采集外,大部分野生植物资源难以流入市场,因而虽有采集但植物链仍得以繁衍发展。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的多样性、野生植物的宜于采集和高利润,以及人们道德水准和环保意识低下等多种因素,使上述管理模式的不完整性日益彰显。每到采收季节,野生植物资源所在地的居民蜂拥而上,恣意采集,严重破坏了生物链,部分野生植物资源因此濒临灭绝。因此,有必要对野生植物资源采取“国家所有,地方(企业)经营,个人承包采收”的管理模式,通过有偿承包的方式使资源环境的责、权、利真正落实到位。发包时收取的资金可还原作资源保护,从而使野生植物的采收形成良性循环。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自1998年以来对红松果实采集权实行季节性竞价有偿承包。采收期内,承包者相应地承担起了林地内乔、灌、草、藤植物的保护责任,使国有林地内植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