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2011年7月1日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的社会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为该法不仅为规范调整我国的社会保险活动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促进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发展,而且也将对我国商业保险市场产生必然的影响,但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统筹费用,同时企业或劳动者又购买了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结果商业保险公司以劳动者已经从社会保险中获得支付医疗保险金为由,拒绝支付商业保险赔偿。法理论界和商业保险界关于商业医疗保险是否适用损害补偿原则的争论。本文由此引发了保险通过分析商业医疗保险的性质、相关法律规定、法理依据以及风险保障范围等方面,旨在得出商业医疗保险不适用损害补偿原则的结论。
简介:摘要根据我国目前现状,医疗行业的伦理文化建设和社会认知度都具有很迫切的提升需求。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有医疗体系构架,特别是处于医改的潮流当中,我国的医疗行业的伦理文化建设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社会认知度上也会极大的得到改善,在医改的背景下,医院伦理文化建设和社会制度的制定需要一套健全的理论作为依据,通过对社会伦理相关准则的遵守,奉献出自身的一份责任为社会主义的建设添砖加瓦,同时为社会及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医院在保证自己效益的情况下为社会和人民提供足够的支持,在保证自身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水平的同时,能够积极的应对政府以及人民提出的伦理范围内的任务,医院回馈社会义务包括提供可靠的医疗护理服务、积极响应政府指派的救援命令、为社会的突发事件提供正能量、为百姓提供价格公道的就诊渠道、与慈善机构联手打造正能量助残服务、以公益活动的形势上山下乡救治贫困人群,在做到以上伦理文化建设与提升医院社会认知的同时保证自身内部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税收收支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