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国古代的诗歌理论,从先秦至两汉,其核心都还是“言志”说,诗作为一种美感文学,除了其语言、形式之外,与应用的文学尚无明显的本质区别。虽然屈原的《惜诵》中已首出“抒情”一语,东汉王逸的《楚辞章句序》中的为屈原“露才扬己”作了辩护,《诗大序》中也出现了“吟咏情性”之说,情感在诗歌创作中的作用已逐渐为人们认识和把握,但是对于“情”在诗中独特审美意义和价值,尚未成为诗人自觉的意识。要说“温柔敦厚”也是一种情感状态,具有“中和”之美的话,那也成了服庸政教功能的一种情感规范,《诗大序》说“发乎情,止乎礼义”,就将情感的审美指向半途截断了。真正能体现诗歌作为一种对情感进行审美的独特文体,从而使诗人在创作构思时获得一种有别于理性认知的新的思维方式,再在他们的作品中突破窒息情感审美的政教规范,表现出种种“放荡”的境界,那是直到陆机在《文赋》中“第一次铸成‘诗缘情
简介:“任何理论的作用都应该是积极地介入、挑战和质疑固有的思维模式”(霍米·巴巴语)。文化诗学作为一种文学新论其新也体现在它的思维方式上。它摒弃二元绝对对立的思维模式,坚持辨证互动的思辨方法。这主要表现在:在对文学与社会的关系这一文学基本问题的认识上,清楚认识了文学和经济之间存在着文化这一复杂、庞大而作用至关重要的中介,正确认识了文学与社会的辩证互动关系,并以“文化诗学”这一文论新命题,名正言顺、旗帜鲜明地匡正了长期成为中国文坛主流的简单、机械的经济决定论;而在大众文化声势浩大、文化研究席卷中外文坛的当今时代,文化诗学高度重视文学与文化的互动、互构,从而既适时回应了时代的新需求,又能促进文学的新发展;同时,文化诗学坚持从文学自身特性出发的互动、互构,使它既区别于文、史、哲不分的古代文论,又和只关注文学与其他文化扇面互文性的西方的文化诗学论区别开来,鲜明地具有当今时代中国学人的话语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