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裁判员是体育赛事的重要参与方之一,作为与运动员、教练员一同参与体育赛事的人员,在相关体育法律关系中应当有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及责任。在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等身体对抗因素较为突出的搏击运动项目中,裁判员的行为更易导致运动员遭受人身损害。对于体育赛事中裁判员的法律地位,公职说、雇佣说等观点不尽合理,应当将裁判员认定为赛事组织方的受托人。搏击赛事裁判员与赛事组织方之间以无偿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居多。搏击赛事中由于裁判员行为造成的运动员人身损害,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主观过错四项构成要件。全接触空手道赛事裁判员在场上执裁过程中通常负有准确执裁义务、护具检查义务、选手核对义务、安全保护义务。对于搏击赛事裁判员造成运动员人身损害的情形,此种侵权责任的抗辩应当综合考虑裁判员的法律地位和搏击运动的固有风险两方面的因素,减轻或免除裁判员的侵权责任。
简介:探讨增权理论视角下社区康复体育对肥胖者的干预效果。以社区肥胖者为研究对象,采用了社会工作、文献资料、访谈和实验等研究方法。结果:(1)肥胖者权利缺失:表现在自信心的缺失,人际交往障碍,健康状况的缺失,政府支持的缺失和社会理解的缺失;(2)构建了以增权理论为指导的肥胖者"社区康复体育"服务计划;(3)"社区康复体育"实施增权后,肥胖者的自信心明显增强;体重明显降低,体适能指标等健康状况也明显改善;为政府支持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结论:增权理论视角下的"社区康复体育"服务计划对于社区的肥胖者增权效果是显著的。希冀为社区康复体育及肥胖者增权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