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奥林匹克2020议程》第28条提议“支持自治”突出展示了国际奥委会百年发展的政治成就,具有极大的宣示性意义。奥运会在商业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功,无形中提升了国际奥委会与政治实体平等对话的议价能力。国际奥委会政治自治的本质诉求是一种组织自治权的扩张过程,从经济自治向政治自治的过渡,充分体现了权力演进的历史规律。为强化自治与善治之间的某种必然联系,强调国际奥委会的政治权利与合法性,争取国际奥委会的政治平等和独立地位,国际奥委会以政策游说者的身份开展了一系列的解释性工作。国际奥委会在参与性、透明度、责任感等善治改革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致使国际奥委会的政治自治行动陷入信任危机。
简介:国际足联反腐败案引发了大家对国际体育组织腐败问题的关注。国际体育组织作为非营利性的非政府国际组织,对其腐败问题监管主要由其注册成立地国依照其国内法来进行,如果其活动涉及到其他国家,其他国家依据属地管辖原则、长臂管辖、效果原则等理论也有权进行管辖。对国际体育组织的监管存在一定难点。从国内法的角度来看,各国立法的差异、国际体育组织的非营利性以及国际体育组织的强大政治影响力和其复杂的人员构成使得国内法对其监管存在难度。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对国际体育组织监管的难点在于:反腐败的国际条约对国际腐败问题只是间接打击,且没有规定各国有引渡腐败犯罪分子的义务,而且条约中"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等概念具有模糊性,是否将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受贿行为列为犯罪也由各国自行决定。而短期来看,有关主要国家应当承担起责任通过加强国内立法强化对国际体育组织的监管,将非营利性组织纳入反腐败法监督的范围,并尽可能多的进行国际合作签订司法协助条约;从长远来看,应思考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律地位以及将国际腐败作为国际司法机关直接审判的国际犯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