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1 个结果
  • 简介:双务合同具有双方当事人对待履行的性质,双方的履行义务互为条件,为保证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对等性,防止单方面不履行合同,《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抗辩权制度从法律上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合同双方的利益。

  • 标签: 双务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 简介:现代各国立法与国际条约普遍承认自始不能的合同效力。废除合同无效规则出于对罗马法误解的纠正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自始不能的违约责任可能与缔约过失责任发生竞合,其归责原则相较于嗣后不能应当更加严苛。我国的给付障碍立法可以采纳法律效果进路,在统一的事实构成之下对履行不能做出特殊规定。

  • 标签: 履行不能 自始不能 合同效力 违约责任
  • 简介:教师的人格示范是实现学校教育价值的重要手段,教师的劳动特点和学生的年龄特征,决定了教师必须承担人格示范的道德责任.教师只有加强修养,提高素质,才能为学生树立良好的人格示范.

  • 标签: 人格示范 道德责任 教育价值 教师
  • 简介:未定履行期限合同债务迟延构成的核心在于确定履行期限。逻辑上,就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先确定履行期限才能进一步判断是否构成迟延。确定履行期限时,依照协议补充、合同的补充解释、任意规定之顺序逐步进行。适用任意规定时,若有特别规定,特别规定优先;但特别规定存在不足时,应当结合一般规定进行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以补充。《合同法》第62条第4项属于一般任意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履行期限,必要的准备时间即为履行期,履行期届满,即陷于迟延,不必另行催告。

  • 标签: 履行迟延 未定履行期 履行期的确定 合理期间 迟延催告
  • 简介:迟延履行时的合同解除权的产生因非定期行为和定期行为而有所不同,两者在构成迟延履行时各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合同法对此规定相对较为简单,许多问题未予明确.加之合同法对债权人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和债务人异议权的规定的不完善,导致学界和实务界对在迟延履行情形下合同解除权的产生及消灭方面出现认识上的不一致和司法上的不统一.

  • 标签: 非定期行为 定期行为 迟延履行
  • 简介: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由于履行社会责任产生的收益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在边际效用规律影响下,企业在市场博弈中往往不愿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因而政府监管成为必要,但监管程度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政府监管可以定位在两个层次上:对于必须的低层次的社会责任可以用强制性法律规范加以规制.而对于高层次的社会责任则要运用选择性规范加以引导。

  • 标签: 企业 社会责任 政府监管 博弈论 边际效用
  • 简介: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统一的《合同法》。《合同法》的制定是在总结原有的三部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新情况,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借鉴国际上通用的作法和一些国家合同法中先进的原则,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在这里,笔者仅对双务合

  • 标签: 涉外经济合同法 双务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双方当事人
  • 简介:情势变更原则曾在德国民法上依照"经济不能"处理,而履行费用过高在学理上被称作"实际给付不能",司法实践中多对两者区分不明。实际上,情势变更与履行费用过高在利益比较的对象、当事人的可归责性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差别。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情势变更是指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的失衡,而履行费用过高是指债务人的履行费用与债权人的履行收益显失比例。两者出现竞合时,优先适用履行费用过高,无论是从要件判断还是诉讼程序上都更为简便,但在当事人主张的情况下,优先适用情势变更也有其合理性。

  • 标签: 情势变更 履行费用过高 实际履行 给付不能 利益衡量
  • 简介:银行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不强、银行内控制度和自身利益的考虑导致银行协助侦查机关司法查询时配合不主动,影响了司法查询执行和保密性。银行业机构应加强学习法律法规,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配合司法查询,改进银行业机构计算机系统的查询功能,侦查机关要遵循商业银行的相关制度,加强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

  • 标签: 侦查机关 商业银行 司法查询
  • 简介:摘要:近年来,关于人民警察下班后“见义勇为”的新闻报道引发了网友对于人民警察下班后的履职行为是否属于正常的警察职责范围的激烈讨论。《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对于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的法律职责作出了规定,但是该条文的适用在实践中出现了法律与现实冲突、合法性与裁量性错位等问题,需要从权力法定原则、执法效益原则、目的正当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四个方面对该条的适用进行规制,进一步明确人民警察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的法律适用。

  • 标签: 人民警察 非工作时间 职责范围 紧急情况 法律原则
  • 简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本质是“互联网+民间借贷”,其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新型业态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然而,在其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背后也存在着严重的信用危机和行业危机,平台企业高成长性与品牌价值提升严重不同步。截止到今年7月底,全国共有P2P网络借贷平台2136家,行业内部的激烈竞争由此可略见一斑。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类信用企业,行业内部的竞争一定程度上是品牌之间的竞争,履行社会责任是平台企业提升品牌质量的关键。P2P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准则可概括为“十二”字方针,即“定位、依法、公开、风控、尽职、回馈’,以明确市场定位为基础,坚守底线合规经营为原则,信息公开透明为前提,风险防控为保障,尽职壮大自身发展为己任,感恩回馈社会为目的。

  • 标签: P2P 企业社会责任 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