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令北平市社会局卅五年二月十二日崇三(35)字第七二号代电为查报本市工人及冬令救济暨善后设施情形请鉴核由。
简介:令社会局折呈一件前奉谕拟具改组本局附属救济机关意见书经呈钧鉴,兹另具实施计画,拟派本局主任龚齐振兼充该院院长,并请颁发钤记以资转发,可否,并请核示施行由。
简介:令社会局查前据该局呈改组附属救济机关为救济院,并派龚齐振为该院院长,业经指令照准在案。兹刊就该院钤记一颗,文曰: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钤记。合行发交该局,仰即转发启用,并将启用日期转报备查。此令。
简介:
简介:令监交员案奉市政府令饬,本局所属各救济机关归并改组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派龚齐振充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院长。等因。自应遵照办理。所有原来之第一救济院、第二救济院、妇女救济院、第一习艺工厂、第二习艺工厂、乞丐收容所等各救济机关,限于五月底结束。兹派该员前往监交。除分令外,合行令仰遵照办弹,
简介:令龚齐振案奉市政府令,本局所属各救济机关归并改组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并派该员充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院长。等因。自应遵照办理。所有原来之第一救济院、第二救济院、妇女救济院、第一习艺工厂、第二习艺工厂、乞丐收容所等各救济机关,限于五月底一律结束归并,兹派前往监交。除分令外,合行令仰遵照,
简介:同志们:这次全区市(地)档案局长会议总结了上半年全区档案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任务,并将评选推荐广西的“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档案工作优秀集体、优秀档案工作者”候选单位和个人。会议很重要。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简介:谨将顺义县十八年四月份重要工作缮具报告恭呈鉴核。计开甲、关于颁行法令事项一、奉省政府令发退伍证及一览表,谨遵存查并令各区知照。
简介:1941年6月5日下午,日机分三次空袭重庆,避难民众大量涌入就近的防空洞。因躲避时间太长,管理不善,位于市中区的大隧道酿成窒息惨案,上千的市民窒息死亡。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大隧道惨案”。本组史料反映了惨案的大致情况,系研究该事件的第一手资料,特予公布,供史学者参考。
简介:三沙市位于中国南海,是中国地理纬度位置最南端的城市。海南省第三个地级市,下辖西沙群岛、中沙海南省第三个地级市,下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
简介:令卫生局案据改进粪便事务委员会密呈称:“案据处理粪便事务所密呈略称:‘查本市粪道及公厕登记收费规则第三及第十六条对于延不登记及避免缴纳登记改善各费逾限至三个月者,本有取销登记资格、贬资遴人接办之规定,现在虽未逾时三月,但为警戒反动起见,拟请变通,对本所前呈严办诸人及前向钧会具呈等人,
简介:令卫生局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呈一件据处理粪便事务所呈送粪商贷款办法及各项表册等件理合检同各件呈请鉴核备案由。
简介:令救济院查该院前呈送救济院章程草案,当即修正转呈在案。兹奉市政府指令开:呈件均悉。案经提交第二二三次市政会议决议修正通过,纪录在卷。除由府明令公布外,其以前该局呈准之第一救济院等六处章则,自应一律废止,仰即转饬遵照切实施行。等因。抄发章程一份。奉此,合行抄发原件,令仰遵照办理。此令。
简介:案据第三科科长赵万毅签呈称:“窃查职科自办理催办登记及催缴粪道登记费以来,所有尚未登记暨延不缴费各户,均由各班严催,其屡经催促仍不遵办者,即由各该管班带传到局讯话,其中有于到局后即时遵登或遵缴者,此种多予免罚;有详加开导仍复故意玩延者,则予函送警察局押追。此项案件,
简介:令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案奉市政府训令内开:查前据云云转报备查。等因。奉此,合行转发启用具报,并仰将此次接收之原各救济机关钤记截角缴销。此令。
简介:令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呈一件为拟派各股各部职雇人员送具履历请鉴核加委由。呈暨履历均悉。据称拟派股长于大缙等三员、主任李智生等三员、助理员何元禧等十员应准加委,并将委令附发。其教员庆新民等三员、书记阎书宏等二员应准备案。仰即遵照。履历存。
简介:各附属机关校馆处所(分发后并登周刊)令中国红十字会世界红卍字会案本局现呈准市政府将本局所属各救济机关归并改组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业于六月一日改组成立,院址设于宣外教子胡同前第一救济院旧址。其原来之第一救济院、第二救济院、妇女救济院、第一习艺工厂、第二习艺工厂、
社会部指令(1946年5月1日)
北平市政府指令(1934年5月30日)
北平市政府训令(1934年6月5日)
北平市政府训令(1934年5月30日)
北平市社会局训令(稿)(1934年5月31日)
在全区市(地)档案局长会议上的讲话(2003年7月16日)
顺义县造送十八年四月份工作报告册稿(1929年5月7日)
广州市档案工作纪事(2003年9—10月)
有关重庆“大隧道惨案”史料一组(1941年6月7日—11月14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7次行政会议记录(1953年5月8日)
三沙市2012年7月24日上午揭牌成立
北平市政府训令(1936年11月24日)
北平市政府指令(1936年12月30日)
北京市政府指令(1934年6月14日)
北平市社会局训令(1934年9月8日)
北平市卫生局训令(1937年2月23日)
北平市社会局训令(稿)(1934年6月9日)
北平市社会局指令(稿)(1934年6月18日)
北平市社会局训令(稿)(193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