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科学是一把双刃剑,数码时代尤为明显。数码开创了风光无限的数字信息时代,因特网技术把人类的生活妆点得五彩缤纷。但是,数字信息在带给我们福音的同时,也让我们面临数字科学的严峻挑战,摄影当然也不例外。今年9月在平遥国际摄影大展"返回原点"学术展论坛上,国内外专家学者聚焦数码时代,探讨摄影艺术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诸多摄影大师谈论最多的便是摄影在人们心目中地位的降低,专业摄影师形象与价值的贬值,以及新闻摄影真实性和新闻摄影记者面临的冲击等。好像造假新闻、剽窃都是数码惹的祸,人人都会照相,手机也能拍出好新闻,职业的新闻摄影记者的饭碗就难以保住。但是,这些无疑都是客观存在。其实,数码时代摄影艺术面临的挑战是全面的,远不只是新闻造假、图像泛滥、"影德"沦丧,还有更为可怕的是数字图像档案的风险。由于记忆的缺失,对此似乎并未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与警觉。本文意在抛砖引玉,共同探讨防范与应对数字影像档案风险的策略。
简介:随着信息数字化的不断深入,音像档案传递和公布的信息量日益增大,给档案管理带来了大量直观的信息源。在《海南省数码照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海南省音像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中,照片以JPEG、TIFF,音频以WAV、MP3,视频以MPEG、AVI为通用格式。在档案的利用中,一方面要求档案资料既要有较高的压缩率。又要有较好的品质;另一方面,在展览、印刷等领域,又要高效优质的应用,这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就JPEG、TIFF、WAV、MP3、MPEG、AVI等文件格式进行论述和比较,提出不同格式在不同的场合中的应用方法。
简介:《档案法》的颁布和实施。无疑使我国档案事业走上依法治档的轨道。但经过实践,广大档案工作者感到《档案法》规定得比较原则,操作困难,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难以依法治档,依法护档。对一些违法行为即使检查监督,提出意见,甚至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如果人家干理睬,也没有什么办法,致使档案工作中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档案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未能充分体现。总觉得《档案法》的钢性不足。要想强化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治档的职能和增强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必要对《档案法》作修改。现就《档案法》的修改谈点粗浅看法。一、要明确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责《档案法》在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
简介:档案实体分类是档案整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档案从无序到有序的必备条件。做好档案分类工作,对于科学管理和查找利用档案具有重要意义。一、档案分类的现状机关档案(含部分事业单位,下同)目前多数单位采用时间、组织机构、问题分类法,个别单位也有采用职能分类法的。但在实际操作上单纯只采用某一种分类法的情形是罕见的,般都要采用两种以上分类法按照逻辑程序逐级进行分类。概括起来可作如下表示①年代一组织机构②组织机构-年代③年代-问题①问题-年代③年代-组织机构-问题⑤组织机构-年代-问题。上述①③⑤种适用于现行机关和时间较长的临时机构,②①③种多数用于撤销机关和历史档案。国家档案局颁发了《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