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档案信息的社会价值凸现,社会主体多元化,社会管理法治化等发展变化的背景环境下,档案资源共享、保护、利用活动需要更多地依赖法律的规范,档案法规也需要适应档案材料生成流程、档案管理组织、管理利用模式及技术环境的变化而进行适时的调整。在社会、个人、组织或国家的档案材料权属规范方面,现行档案法规存在条文过于粗疏、适用范围过窄、权利界定不明晰、行政权利拥有过多的自由裁量权等问题,无法适应档案资源生成与管理发展面临的技术及体制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情况,也不利于强化档案管理部门责任意识,以及对各种新型档案材料实施有效的管理。更由于在法理上缺少密切结合档案对象的分析论证,影响了档案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简介:上一期,我们对档案的所有者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对档案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有了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本期将请崔平同志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管理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有哪些作一解答。
简介:社会变革和信息技术的双重冲击给档案职业的生存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但同时也给档案职业角色的拓展和转换带来了机遇。正如一些档案专家所指出的:“近一二十年来档案领域的变化不是局部的、表层的、技术性的,它足以引发我们对整个档案管理活动规律的思考。”^①如果我们能抓住社会变革和信意化的契机,强化档案职业意识,拓展职业职能,提升职业素质,重塑职业形象,那么我们就可能抓住了一个绝妙的时机,来提高我们的地位,受到现代档案工作者从未受到过的礼遇,像古埃及中档案司神一样,重新坐回上帝的身边,而不是坐在冷清的文件办公室或是寂静的档案架前。”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