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责任保险以化解矛盾纠纷之功效,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遗憾的是,我国责任保险法制因受制于“分离原则”的缘故,实务运作中问题迭出,导致责任保险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功效受到严重阻滞。为此,近代各国立法例莫不在兼顾“分离原则”基础上,设想出诸多制度来避免“分离原则”之弊病。然而,这些制度安排“为德不卒”,迫使现代立法例在突破“分离原则”基础上制定出三种模式:直接请求权模式、参与权模式和防御义务模式。从责任保险缔结目的、主体权益保护以及纠纷解决效率考量,我国责任保险法制进行未来改革时,应该选择“防御义务模式”,方能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需求。
简介:目前我国寿险公司成长存在明显的亏损经营等现象,中小寿险公司尤为突出。在这种背景下,展开寿险公司成长路径及影响因素的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以中小寿险公司的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对我国寿险公司成长的路径选择进行了分析,发现中小寿险公司多选择单一业务或主导业务模式,还处于成长的初级阶段,而大规模寿险公司多采用多元成长战略。随后,本文选择我国39家寿险公司2007-2015年相关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创新能力、回归产品保障功能、拓展新业务、提升经营效率等因素显著促进寿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寿险公司成长,展开价格竞争对中小寿险公司非常不利。本文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对如何促进我国寿险公司成长提出建议。
简介: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保险事业从小到大,发展迅速,1993年全国保险费收入已超过500亿人民币,人均保险费支出已达3美元,复业与新建的保险公司包括外资保险公司的引入已有十余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家办保险的格局,成绩不可谓不大。但是这些成绩的背后却潜伏着诸多隐患,尤其是保险教育的滞后,已成为阻碍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极为重要的因素。教育是现代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战略重点,以日本、美国为例,他们之所以能在极短的时间里把国家建设成一个世界经济头等强国、主要经验就是以教育为基础,广泛培育与吸纳人才。我国的保险是一项新兴事业,急需大量人才。八十年代初,保险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全国所有的银行学校都设置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