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执行国家税法、为国聚财的重担.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享有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每个工作人员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经常要和权、钱打交道,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和糖衣炮弹攻击的前线,容易产生职务犯罪.
简介:税务机关作为国家赋予税收征管权限的执法部门,近年来在税务职务犯罪方面也时有发生。为了能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强化教育预防,加强源头治理,促进依法治税”的工作方针,提高税务人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切实有效防范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去年,国家税务总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通知提出了加强配合,积极查办案件;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预防网络建设;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共同推进检查建设的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和咨询等六点意见,足见上级领导巳对预防税务职务犯罪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而如何贯彻、落实好高检和国家总局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取得实效。笔者认为:要形成围绕一个中心,构成“三维监督网络”的职务犯罪预防结构。即:要围绕以提高税务人员(即国家公职人员)素质为中心,为原点形成“纵、横、深”的“三维监督网络”。要围绕以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素质为中心,首先就必须充分认识国家公职人员素质和我们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寻找解决的办法。
简介:近年来,税务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大到厅级干部,小到普通工作人员,很多案件令人触目惊心。在偷税与反偷税、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如果思想上稍一放松,抵挡不住诱惑,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乘虚而入,成为“糖衣炮弹”的俘虏。如何最大限度的防止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可以说新颁布的《征管法》就是一道有效的“防火墙”。原《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约束性规定有12条左右,占整个法条的五分之一还强,新的《征管法》规范和明确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条款增至30条左右,对加强系统内部监督制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接受监督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防止税务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城墙。要
简介: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笔者认为,本条款关于偷税罪的定义对于本罪行为在外延界定上存在缺陷,造成司法实践操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