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财务管理模式不一致,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现行的成本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采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只进行少理的比较简化的专项成本核算;二是采用企业化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参照企业单位的成本核算方法,按照不同的成本项目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采用前一种成本核算方法,显然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完全采用后一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又不能切合广电行业的特点,因为作为公用事业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需要兼顾社会效益,而且根据《广播电视事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还要将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按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的相应科目中去,采用纯企业的核算模式,就会加大会计核算的工作量,降低会计工作效率。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订专门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们在进行有关成本核算时,仍应按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并结合广电行业的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成本核算方法。
简介:你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几个政策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1997]0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凡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盯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而其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报酬,不属于税法中所说的“受雇”,应是‘”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因此,对电影制片厂导演、演职人员参加本单位的影视拍摄所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u对电影制片厂为了拍摄影视片而临时聘请非本厂导演、演职人员,其所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
简介:2015年10月30日财税[2015]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服务出口,决定对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下列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