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知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显得重要。街头鳞次栉比的外国语学校,厨师裁剪技校,电脑、美术培训班等等即是很好的例证。这类成人学校及一些职业技术教育统属社会力量办学。按规定,社会力量办学应依法纳税。但也应看到,其与一般意义上的纳税人还是有着明显区别的:一是社会力量办学均具有民办非企业的性质;第二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社会力量办学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各级教委。笔者认为,实行教委源泉控管,代收代缴正是这样一条提高社会力量办学征管效率的“捷径”。具体设想如下图:图示说明:1、教委作为代收代缴单位,应在税务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并在指定银行开设代缴税款专用账户。2、教委及其所属社会力量办学
简介: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区地税局稽查分局对辖区内培训学校专项治理告了一个段落。今天,分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专项治理总结及典型案例介绍会。会上,分局领导就专项治理的过程和成果作了总结。接着,就由小张作典型案例介绍。“这次我们查的是一家私人承包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小张介绍道:“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这家培训学校没有就培训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二是作为私人承包企业,承包者没有就承包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说到这里,小刘插了进来,“培训学校提供的培训服务,应属于教育劳务,而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提供教育劳务应免征营业税。”“对,提供教育是免征营业税。但是,根据闽地税政一[1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