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通过整理、评析诸学者对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重复征税问题的研究,发现新的研究方向,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拓展。文章重新运用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界定增值税的税基,并运用回归分析验证两税之间显著相关,确定两税在税基上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但通过对两税征税对象及税负承担者、征税时间、税种职能的分析,最终明确两税并行征收具有合理性。通过测算商品的实际税负率以及对我国与墨西哥、马来西亚的宏观税负水平和人均GDP的对比分析,提出在取消增值税13%的税率基础上,适当降低增值税17%的税率,此外,对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进行适当降低以便减负、优化税制,从而缓解重复征税带来的不利影响。
简介: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尽快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收管理,借助先进管理手段改造传统税收管理方式,大力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地税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文明进步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一、地税部门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适应经济社会信息化的要求,必须加快地税信息化建设1.我国经济社会信息化,要求必须加快地税信息化建设。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大大解放了我国社会的生产力,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同时,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依存也不断升高,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参与国际分工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程度将进一步加深,竞争将进一步加剧。现在,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信息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抢占了先机,赢得了主动。在这种形势下,地税部门不加快信息化建设,就要落后于时代,就会导致工作被动,就会影响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产生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2.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作,要求必须加快地税信息化建设。由于受职责权限的限制,税务部门的一些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才能完成。如:金融部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冻结企业账户,检查企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