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民法通则》为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正式从立法上肯定了法律行为制度,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作了专节规定,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较为完善的概念体系。《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行为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中,被称作"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由合格的行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适当的行为内容和合法的行为形式四个要件构成,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民事法律行为通过行为人而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平等独立主体自觉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由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大都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最后,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法学的发展上看,是从契约制
简介:在社会化商务环境下,基于强弱关系理论分析了用户间关系强度对用户购买意愿的影响,并从社会化媒体的信息流动角度,对比分析了不同用户产生信息在用户间关系强度的协调作用下对用户接收信息的差异性影响,从而对用户购买意愿的间接作用。利用实验和实证方法,基于自建的社会化商务实验平台,验证了用户间关系强弱对用户接收信息的差异性影响以及对用户购买意愿的直接和间接作用,其中强关系更能提高用户接收信息质量,缓解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信息过量问题;同时强关系更能刺激用户购买意愿。本文体现了强弱关系理论在社会化商务关系营销中的作用,说明了客户关系管理重要性,有助于电商企业选择合适的社会化商务营销策略提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