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解广东省碳排放情况及各市碳排放的差异性,以2008年土地利用数据为基础.计算土地碳排放量及碳排放强度,利用GIS分析广东省的碳排放空间分异。采取国际通用的造林成本法和碳税率法,对各市的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测算。结果表明:2008年广东省21个地级市均为碳源区,根据碳排放空间分异,高碳排放区有广州市、深圳市和佛山市,中碳排放区有珠海市、东莞市、惠州市和中山市等4个城市,低碳排放区包括湛江市、茂名市、河源市和梅州市等13个城市:根据碳排放量和不同固碳价格计算各市的生态补偿额度范围,其中以广州市生提供的态补偿最高,补偿标准为50亿元-517.37亿元,而河源市提供补偿最少,补偿标准为135亿元-13.72亿元。同时针对广东省的碳减排和生态补偿提出了建议。
简介:在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背景下,为响应国家集约节约用地的政策要求,本文以宗地为基本单元进行土地利用潜力评价,为国有企业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存量土地提供科学依据。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如下:(1)建立由结构潜力、强度潜力、效益潜力和管理潜力四个子目标为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2)以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3)根据综合得分构建五个土地利用综合潜力级别:土地利用潜力大、土地利用潜力较大、土地利用潜力一般、土地利用潜力较小和土地利用潜力小。在此思路下,对某国有企业的50宗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较为合理。评价结果为企业系统制定50宗地的土地盘活利用计划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