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信托制度系舶来品,大陆法系囿于一物一权原则。信托财产独立性是制度核心产生“闭锁效应和隔离效应”,一味追求信托财产独立性可能导致外部法律关系的侵害。《信托法》的重点是保护受益人。若委托人以别人的财产设立信托,又一味的强调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委托人将非法占有或存在瑕疵的财产设立信托逃避财产的真正权利人的追索,损害他人利益。导致信托法价值异化,不符合交易安全的要求,影响信赖利益和公众对交易秩序的期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我国规定承继了英美法系的占有瑕疵继承制度,如果委托人通过别人的财产设立信托后产生纠纷,认定信托关系无效,受益人当然失去受益权;如果保护外部真正权利人又会影响善意的受托人和受益人的信赖利益,无法平衡信托财产独立性的静态权属安全和外部相对人之交易安全。从善意取得之视角出发,审慎考量当前广泛应用的瑕疵占有制度,如何运用善意取得机制寻求效率和安全的平衡器。
简介:基于总出口价值分解模型,解读各价值模块的经济含义,并从静态结构、动态变化角度,分析代表性国家参与国际贸易的特征、嵌入GVC的方式及变化。发现以美、日、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依靠知识科技竞争力优势嵌入GVC上游环节,但金融危机后,随着美国RDV比重逐渐下降和美、德NEI缓慢上升,意味着发达国家嵌入GVC位置处于下降通道;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以劳动力成本优势嵌入GVC下游环节,金融危机后中国VAX比重和NEI逐年下滑,但RDV比重小幅上升,说明中国正逐渐实现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发展动力上正由外需拉动转向内需替代。进一步地,通过比较双边总贸易和增加值贸易进出口差额,分析了五国参与全球出口贸易特征,构画了五国线性全球价值链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