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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买女士:我所在的单位为我补签了劳动合同,还需要给我支付双倍工资吗?新疆芳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而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 标签: 劳动合同法 工资 书面劳动合同 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 劳动者
  • 简介:【案例】2013年2月4日,李某某与刘某某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清水镇法律服务所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婚生子李某由李某某抚养,婚生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原、被告各承担一半,如违反约定将承担违约金1万元并赔偿实际损失。2013年8月6日,婚生子李某到新疆医科大学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

  • 标签: 违约金条款 离婚协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新疆医科大学 法律服务所 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