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并购重组审核实施分道制之后,将明显减少项目的时间周期,大大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审核效率,并激发券商在这类业务上的兴趣
简介:中国企业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PE,更需要VC。不仅是潜在的LP,各权威部门和整个市场需熟悉PE、VC的机制和文化,认可其价值。在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投资、退出、税收等各方面给予制度性支持,引导其在信息披露等资本市场规则方面“走正道”。同时,对契约型基金予以禁止或限制,避免其滑向“非法集资”或“非法代客理财”
简介:<正>我国新《合伙企业法》经过2006年4月和2006年6月的两次分组讨论后,于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并没有直接规范《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中引人关注的焦点之一"有限责任合伙",而是规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
简介:曹德旺捐股的慷慨之举始终吸引着公众的视线,这一行动的法律真相却鲜为人知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法人股个人持有是我国企业产权结构改革和证券市场发展历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也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疑难问题,它具体是指: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革初期,一些个人投资者挂靠于法人单位,并通过法人单位购买法人股的现象。由于"个人持有法人股"这种股权代持关系在其产生之初就具有法律规避性和关系隐
简介:新《合伙企业法》正式肯定了法人可以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于是,在对合伙企业进行破产分配的过程中,包括法人在内的所有普通合伙人是否应同时对合伙企业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还是应针对连带清偿责任的逻辑获得一些保护性救济,以暂时阻却合伙企业债权人的直接追索。另外,合伙企业在进行破产分配的过程中如果同时遭遇作为合伙成员的法人的破产分配状况,两者在更多还原
A股再现并购潮
私募股权基金的A股畅想
“特殊普通合伙”研究
曹德旺捐股的"法律真相"
法人股个人持有的权属争议问题研究
论合伙企业破产分配的法律规范机制——以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情形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