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著作权法》颁布已经18年了,其第六条所谓立法授权(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至今一直没有兑现。对此,我们可以想到很多种理由,其中至少有一点则是不容否认的:以版权保护民间文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简介:惩罚性赔偿(punitivedamages)的概念源于英美法,是与补偿性损害赔偿相对应的一种损害赔偿,是指当被告以恶意、故意、欺诈或放任之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原告受损时,法庭判定被告承担的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①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我国立法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侵权责任法》中有限的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侵权类型针对的都是人身损害,未见在财产损害的侵权类型中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没有进行特殊规定。
简介:文学艺术社会实践是著作权法律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并从根本上决定了著作权法的术语选择和规则制定。文艺理论则是对文艺实践的理论概括,来源于并深刻影响着文艺创作实践活动,文艺理论中的作品观念亦深刻着影响著作权法对其保护对象的界定和对利益分配的选择。
简介:由国家版权局组织编纂,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担任编委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版权年鉴》(首卷本)于2009年11月面世。
从立法目的与客体特性慎思民间文艺版权立法
论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领域适用的合理性
浅议著作权法中的作品独创性理论与文艺理论中的独创性理论
版权领域的百科全书——首部《中国版权年鉴》正式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