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小影吧"容纳的人数虽然有限,但已超出了家庭和相互之间存在正常社会交往的圈子,构成"公众"。"小影吧"经营者提供由电视机和机顶盒组成的装置,供公众获取他人通过互联网传播的电影,也属于对作品的公开传播,对其应适用放映权而非表演权。即使电影权利人已授权机顶盒服务提供者传播电影,"小影吧"仍然应当就其传播电影的行为获得许可。
简介:对于垄断性的企业名称权,贴吧名称中合有企业名称是否会侵犯企业名称权呢?司法审判实践对此给予了否定答复
“小影吧”传播电影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探讨
企业名称权止步百度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