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杜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①该罪为修订...
简介: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重大损失”是司法实践中最疑难的问题之一。由于缺乏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司法判例中“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多种多样,导致司法的随意和混乱。构建科学合理的“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有必要对司法判例进行实证研究,梳理出相关规律。重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认定模式时,必须要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类型化,即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确定不同的认定模式。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当区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另一方面,应当区分侵犯商业秘密后不同的用途。
简介:关联性是证据能力问题不是证据的性质问题;经验、逻辑方法,是证据的判断问题,不诉讼证明的基本方法问题;证据法价值基础,是防止错案、保障权利,而不是准确、公正、和谐、效率;证据学研究基点,是法律事实而不是所有的历史事实,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历史事实,也可以是未来事实(事件);证据法,应当是以诉讼标的事实等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明为规范对象的诉讼证据法。
简介:<正>在共和国四十三年的历史中,检察机关存在了三十二年。其间,检察机关的自行侦查工作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顾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历史,有助于我们加深对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侦查职能的认识,增强对自侦工作发展前景的信心;也有助于我们今天从法律监督职能的角度,研究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科学性和进一步完善的措施,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充分认识自侦工作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检察机关的自侦工作,大致经历了五个阶
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
诉讼法修订中证据制度若干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我国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的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