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上级人民检察院列席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有利于检察机关内部决策层面加大对下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工作力度,发挥检察机关的体制优势,凝聚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合力,提高地方各级检察委员会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应当依法科学界定上级院列席下级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议案的范围,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赋予列席人员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使这一做法切实可行、取得实效。
简介: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新规定的犯罪,其构成要件的设置采取了抽象危险犯的模式,体现了刑法介入的早期化,为了限制处罚范围,防止刑法对国民行动自由的不当干预,必须认识到抽象危险犯既不是形式犯,也不同于行为犯,从而确保处罚的妥当性和合法性。危险驾驶罪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以及与其他相关犯罪的关系,都是亟待厘清的问题,以有利于将来的司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