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诉讼是我国特殊的诉讼类型,诉讼双方原被告之间并非像普通诉讼中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之争,而是私权利和公权力的对峙;司法审查机关与被告之间也不是断定是非、平争止纷那么简单,而是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博弈。我国行政诉讼审判工作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以来,已经有十几个年头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学者们在上个世纪90年初期指出的“原告不敢告,被告不让告,法院不愿审”的怪现象,迄今仍未改变。这不仅阻碍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如今已使得人民对行政诉讼制度的信心受到打击,司法权威受到严重威胁。
简介:《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处罚之前要履行告知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陈述、申辩是当事人的权利。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履行告知程序不敢有丝毫马虎,但是,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时却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够重视;听取意见流于形式走过场,听取意见细致程度不够,听取意见后听之任之,我行我素。
简介:一、200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一)狠抓规范化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省厅下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配合省法制办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湖北省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暂行规定》,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成立了《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专班,草拟了25项配套制度,武汉、黄石、十堰市等也分别制定完善了有关行政许可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省厅和省监狱局、劳教局机关制定了33件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