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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结构主义解放了语言与思想之间的混沌关系,在各个学科中引发了理论革命。受此理论指导,克鲁克洪认为文化存在显型与隐型的结构关系,弗里德曼进一步将法律文化结构分解为内部法律文化与外部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的结构与法律文化的结构,应该分属不同的理论论域;法律文化的结构从其理论预设出发,应当具备三重理论特征,分别解决符号意义、符号框架、型塑与限定行为三方面问题;法律文化具有表层结构、中层结构与深层结构

  • 标签: 法律文化 结构 显型文化 文化范畴
  • 简介:在罗马法上,要物合同是当事人期望以"给物"的模式产生债的协议。"给物"是其发生根据,"协议"是当事人产生此债的目的性要素。关于何谓要物合同,罗马法上要物合同所具备的合同属性及其成立所涉及的客观方面交付物与主观方面当事人达成合意这些元素仍为现代法提供了不少启示。如果以此为据评论当前的学术主张,可以看到主张要物合同不是合同的学说以及认为交付乃要物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学说皆欠缺说服力。实际上,要物合同无非是通过交付达成的合意。由是观之,要物合同与合意主义不存在明显的逻辑冲突。

  • 标签: 要物合同 罗马法 成立结构 合意主义
  • 简介:一般人格权和侵权法的结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系。在一般条款式的侵权法模式下,承认一般人格权保护人格利益的需求会大大降低。但由于传统法中侵权责任的成立,以损害发生为前提,以损害赔偿为唯一后果,这导致仅通过一般条款式的侵权法条款不足以预防侵害行为的发生,正因为如此,瑞士民法典承认了一般人格权。德国侵权法三个小一般条款的结构一方面推动了一般人格权的承认,但另一方面又阻碍着一般人格权融入到民法的整体框架中。从立法技术的角度来看,一般人格权的发展是侵权法对人格利益保护不足的产物。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侵权法 结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