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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受害人车祸伤残后因意外发病死亡,其近亲属能否索取残疾赔偿金?依照以往的惯例,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只有受害人活着,才存在劳动能力丧失或减少的基础,如果伤者已经死亡,其计算残疾赔偿金的载体或基础已不复存在,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成为不必要;而且残疾赔偿金请求权具有绝对人身专属权,不具有可继承性,伤者死亡后,伤者的继承人对残疾赔偿金一般不享有请求权.

  • 标签: 官司追踪 残疾赔偿金 江苏首例
  • 简介:一个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白求恩式的好医生”的苏州一家大医院主动治攻生,为了娶情人,竟然利用自己精通医学的长处,丧心病狂地用无色无味的麻醉剂,将自己的结发妻子隐形杀死。2003年12月17日,苏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随着庭审的深入,医学硕士邱小强以往的温柔面纱被——剥去,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杀人狂魔”。

  • 标签: 麻醉剂隐形杀人案 邱小强 故意杀人罪 犯罪事实
  • 简介:当下,有关法学方法的讨论已经成为法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在那种以意识形态为导向的研究以及以移植西方制度为目的的研究双双走向衰落的背景下,中国法学终于迎来了本土化建构的时代。而在法学方法上,法学界出现了“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两大流派。一时间,信奉不同方法的学者俨然加入了两个学术阵营,相互之间发生着对话和争论,其中还不乏一些较为尖锐的批评之声。

  • 标签: 法学研究方法 反思 法学方法 意识形态 中国法学 本土化
  • 简介:公安部门实施"金盾工程"以来,公安信息的网络化应用水平和规模明显提高,公安信息化的过程必然要涉及信息共享问题.公安信息共享,就是要将公安工作整体性、完整性反映出来,将分散、无序的信息,按照信息化的要求和规则进行重新组合,进行改造和优化,使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密切配合、高效运转,充分发挥现有警力资源的作用,及时、有效地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能.

  • 标签: 金盾工程 信息共享 三台合一 方法
  • 简介:目前在我国,行政罚款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在罚款数额设定上还不同程度存在任意性,"过罚不当"现象大量存在。针对现实中存在的"过罚不当"问题,基于经营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实现适度平衡的理念,给出一种确定行政罚款数额的新方法,以期为维护法治秩序、规制行政罚款及引导经营性行为提供些许智力支持。

  • 标签: 行政罚款 过罚不当 处罚数额确定方法 经营者利益 公众利益
  • 简介:<正>由于各国在行政、立法、以及税收体制上存在差异,各缔约国间对其所达成的税收条约采纳一致的解释方法成为税收条约发挥有效作用,实现在国家间公平地分派税收的目的的基础。对条约采用共同的解释方法的重要性早已为西方各国所重视。许多发达国家对条约解释问题或以国内立法,或以案例的形式做了明确的规定;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了《条约法维也纳公约(TheViennaConventionontheLawofTreaties,以下简称《维也纳公约》或《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协定范本》(The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ModelCon-vention,以下简称《经合组织范本》)中规定的条约解释规则。但是,税收条约解释上的冲突仍在国家间普遍存在,对此问题的研究无疑将促进国际税收进一步趋于公平和有效。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维也纳公约》,《经合组织范本》中规定的,以及美国所实行的税收条约解释方法

  • 标签: 维也纳公约 税收条约 条约解释 解释方法 解释规则 条约谈判
  • 简介:以法律解释学为核心内容的法律方法论是实用性学科,为吸引学者们关注现实、关注读者的需求,应把更多的研究志趣集中于具体、把法律方法论的工具性展现出来。对法律方法论命题的论证务求翔实准确,但在结论的表述上务求简练、明晰。研究者应设法增大理论的可接受性,以方便学者与实务法律人的沟通、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理论作品的读者越多,所产生的影响力就越大。

  • 标签: 法律解释学 法律方法论 法律智慧
  • 简介:<正>研究方法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正确的方法,就不可能获得科学的认识。方法论问题对于社会科学研究尤其重要。我们在法学领域中的许多争论,有时并非因为内容的分歧,而是由于方法论的不同引起的,如果在方法上一致起来,一些问题便会迎刃而解。因此,对于研究方法,应予以充分的注意。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方法,就整体说来,当然是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相统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法学之所以能够成为科学,就是因为有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完整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只要我们运用辩证唯物主

  • 标签: 法学研究方法论 阶级性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马克思主义法学 社会公共事务
  • 简介:法学方法论业已成为我们时代的"显学",为进一步突显其学术研究对象的鲜明性、自主性与创新性,本文立足于既有论述,又进而试图在新的视野和高度上,对法学方法研究的对象进行多维阐释,提出了: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律实践和法律适用的学科,是法律思维之学、法律逻辑之学和法律解释之学,也是法律类型思维之学与法律价值思考之学。

  • 标签: 法律实践 法律适用 法律思维 法律解释 类型化思维 价值思考导向
  • 简介:人类社会同犯罪作斗争是从私有制、国家、阶级社会的产生、犯罪的出现而出现的,故有着漫长的历史。但作为一门全面、系统、科学的犯罪学的建立却只不过100多年的学科发展历程。意大利著名法学家、犯罪学家加罗法洛(1852—1934)于1885年撰写问世的《犯罪学》,在犯罪学史上第一次使用“犯罪学”概念,它的出版将犯罪学从其它学科中独立出来,从而形成一门新的学科,标志着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诞生。①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历经坎坷。早在20年代已引进了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说主张。”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对犯罪学的研究中断了多年,犯罪学的研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犯罪问题的。严重,犯罪学又得到了

  • 标签: 犯罪学 学科体系 研究方法 比较研究 学术研究 同犯罪作斗争
  • 简介: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逻辑的真理性是需要历史过程的必然性证明的。毛泽东同志一贯强调历史研究的重要意义。《资本论》是“按照历史”又“按照逻辑”的方法写成的。深化和发展公安学基础理论,应当坚持历史方法与逻辑方法的结合。不熟悉公安史不仅制约了公安学的发展,也将影响对公安工作一些重大是非的科学认识。公安学与公安学基础理论是公安学中关系最密切的基础学科,应当比翼双飞。

  • 标签: 公安学 基础理论 体系研究 历史方法 逻辑方法
  • 简介:《论故杀》是沈家本法学论文的代表作,也是其法学研究方法的集中体现。他将考证注释法、纵横比较法和经世致用法等多种方法综合并用,把故杀这一复杂的刑法问题阐述得淋漓尽致。沈家本法学研究方法既有对传统律学研究方法的继承和发展,又有对近代西方法研究方法的引进与吸收。他在法学研究方面之所以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离不开其娴熟精当的法学研究方法

  • 标签: 清末 沈家本 《论故杀》 法学研究方法 考证注释法 纵向比较法
  • 简介:<正>一、比较法学的研究对象苏维埃学者认为,比较法学应理解为一种专门的研究方法,借助于这种方法,对各部门法、刑法诸制度以及某些刑事法律规范和理论加以比较。在苏联和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论著中,不乏专门运用比较方法从事刑法研究的论著,如

  • 标签: 比较研究 社会主义刑法 比较方法 苏维埃 比较法学 国外社会主义
  • 简介: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民法、商法、经济法的定位,是为了改善人们的视角,而揭示三法不同的定位并不意味着将它们之间的分隔绝对化。越是定位的不同越意味着需要交融,越意味着需要互动、互补,越意味着在准确把握三法特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在综合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重大问题上的作用。通过讨论它们的定位,发挥三法各自的优势,并以彼优势克服己劣势,实现三者交融、互补、互动,这才是根本目的。

  • 标签: 定位 交融 互补 互动
  • 简介:中国传统法文化以“群体共存”为基本追求,法律被看作维护民族、国家整体利益的工具;西方法文化则从“个体自由”出发,把法律看成保证社会活动公平、民主的行为规则。作者对中国传统法文化和西方法文化从史源、法律观、价值观和法制传统四个方面进行了比较,旨在扬弃中国传统法文化,提取西方法文化中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有益的成份,营造依法治国的文化氛围。

  • 标签: 中国传统法文化 西方法文化 比较
  • 简介:滋贺秀三和黄宗智教授围绕清代州县审断问题所引发的学术讨论,[2]打破了中国法律史学界的研究格局,这不仅反映在研究方法上,也反映在问题意识上。以前的中国法律史研究侧重通史,现已逐渐开始向“具体问题”转移;在研究材料方面,也逐渐从以典章转向档案材料为基础;在表述层面,以一定的理论基础展开的宏大叙事研究,也逐渐让位于“把事情说清楚”的具体论述。

  • 标签: 法律史研究 中国法律 档案材料 州县 清代 学术讨论
  • 简介:<正>本书是纪念厦门大学校庆七十周年隆重推出的《南强丛书》之一,近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朱崇实,曾留学南斯拉夫,获法学博士学位,颇谙中南两国的法学与经济学理论知识和实践问题,并积累了大量翔实的最新资料。在此基础上,借助于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法律比较研究和经济分析这三个层次的方法,不仅建构了独特的、具有严密逻辑联系的基本框架,而且能够开拓思路,使自己的新颖观

  • 标签: 比较研究 投资法 经济分析 南斯拉夫 法学博士 外国人
  • 简介:方法制概念上不同于法治或者地方法治,它指的是在法治统一原则下,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应对宪法法律实施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规则与制度的总和。当前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在整个权力体制下拥有完整的独立权力,地方在实践中衍生出的各种次级规则和制度因此也对整个国家的法治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合理把握次级规则与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是理解地方法制的关键。地方法制并不是一个与法治相割裂的本体概念,它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方法论视角,将地方作为分析单元,观察地方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信地方能够为中国的法治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 标签: 地方法制 次级规则 方法论 地方 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