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英国学者经常提及的允诺禁反悔制度(规则或学说)由该国著名法官艾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ThompsonDenning,1899—1999)在CentrallLondonPropertyTrustLtd.v.HishTreesHouseLtd(1947)案(以下简称HishTrees案)中所确立。英国当代合同法学者乔治·阿普尔比(GeorgeApplebey)就此评价说:“在现代英国合同法上,信赖理论的最为清楚的范例是允诺禁反悔规则。当允诺禁反悔于1946年(在1947年被报告)在丹宁里程碑式的HighTrees案判决中呈现于世人时,合同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简介:在2001年Auld勋爵《对英格兰和威尔士刑事法院的评论》、2002年刑事司法白皮书《所有人的正义》以及英国法律委员会近年的相关报告的指引下,十年来英国相继颁行《2003年刑事审判法》、《2012年刑事诉讼规则》及其他相关刑事法规。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英国刑事证据制度出现了令人瞩目的变化:首先,重新平衡被告人和被害人证人之间的关系,更多地向被害人和证人倾斜,允许在庭审中将针对被告人被控罪名的相关不良品格呈交陪审团;其次,更加依赖庭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法官对陪审团的指示;再次,允许陪审团更多地接触证据,运用常理决定证据的价值;最后,注重保护证人尤其是被害人证人的作证积极性。
简介:英国的认罪协商制度的全面扩张始于20世纪90年代。追溯相关判例法及成文法的演进过程,英国刑事司法立法与实践不断强化认罪行为的制度性便利,认罪协商制度呈现出适用范围扩张、阶段提前、分流加强的发展态势。同时,这种扩张态势与案件事实、被指控人基本权利、被害人地位之间的关系亦日趋紧张,进而引发英国刑事诉讼法整体制度框架上的协调与整合。参考英国认罪协商之制度流变,并对比中国当前以认罪认罚从宽为典型的相关制度,形成基于被指控人认罪行为构建从宽处置规则的四项基本原则,即案件事实真相优先原则,被指控人基本权利最低限度保障原则,认罪行为与从宽处置之合比例原则,协商之负面外部性最小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