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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结果
  • 简介:证券发行作为一种与公发行彼此对应又相互补充的证券发行方式,在各国的资本市场都十分常见,是指向具有特定资格的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的发行。相较公发行,发行的节约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可控等优势使其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我国发行目前整体上处于实务先行、法规滞后的局面,尤其是对法律责任缺乏专门规定。应分析发行中法律责任的定位问题,构建符合特点的责任制度。

  • 标签: 私募发行 法律责任 惩戒 救济
  • 简介:中小企业债券业务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条新路径。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着监管制度位阶过低、市场准入标准过高、投资者利益保护力度不足及应对市场风险措施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应从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和市场退出三个层面,分别构建中小企业法律监管制度。

  • 标签: 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多层次资本市场 信息披露
  • 简介:“原始基金”是非公基金会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章对此所作的规定,存在着不足,需要加以完善。首先,原始基金在形式上限于“货币资金”。其实,它也应该包括“实物”。其次,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其实,最低额应适度降低且考虑地区差异。再次,《基金会管理条例》对公民捐助行为的种类、捐助行为的属性及其法律效力,均未规定。立法建议是:公民的捐助行为包括生前捐助和遗嘱捐助;捐助行为属单方法律行为、自“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时起生效;公民遗嘱捐助在捐赠人死亡时生效。最后,原始基金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其实,当年即应享受税收优惠;对超出当年额度的部分,可以在后几个年度实行税前扣除。

  • 标签: 原始基金 实物 最低价值 捐助行为 税收优惠
  • 简介:作为新型的公益组织,非公基金会具有自身结构特征,从而导致了基本矛盾的产生,即私人属性与公益待遇之间,基金会的控制人可能滥用公益待遇。非公基金会基本矛盾的成因可归为:性恶论与慈善失灵。基本矛盾的解决需要借助于法律。我国未来非公基金会的法律制度应以性恶论作为基础,以防范、惩处滥用行为为内容。

  • 标签: 非公募基金会 滥用 慈善失灵 性恶论
  • 简介:我想从个人的角度来谈一谈“中国梦”。我们作为所谓的法律人,——大家经常讲的法律人或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们的“中国梦”是什么呢?我个人觉得我们的“中国梦”可能就是法治梦。“中国梦”的内涵就我们所理解,

  • 标签: 中国梦 公权力 私权利 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律人 个人
  • 简介:募股权投资中股权价格调整条款模式的确定,使得原本当期无法达成的交易得以成就,实现了交易双方以缔结合同的方式达到在上市前对企业投资的真实目的。股权价格调整条款的设置虽克服了在交易时存在标的物价格不确定等因素,但也使得募股权投资中股权的法律性质与普通股权不同,故而公司法规范股东义务的条款并不完全适用。投资溢价款在被投资企业业绩承诺兑现前是归属于投资人的财产,不应依财务制度或惯例决定其法律上的归属。一旦此类条款产生争议,在法律适用层面应严格区分合同法与公司法的适用范畴。与此相关,在资本市场领域,对“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保底条款无效”和“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属于违法”等法律规定也应严格甄别,谨慎适用。

  • 标签: 私募股权投资 价格调整机制 私募股权性质 对赌协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