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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民法庭的存在源于中国乡土社会和民众法律心理基础的现实需要,在依法治国和乡土司法的融合中起着桥梁的作用。发挥这种作用,需在三个方面实现融合,即现代法制运作与传统司法意识的融合、国家法律与民间习俗的融合、法官专业化与世俗化的融合。

  • 标签: 人民法庭 乡土司法 维度融合
  • 简介:个人是现代"权利"及"人权"概念的首要主体,其生成和塑造进程早在中世纪基督教思想中就已经启动,到近代启蒙时期获得快速推进,并在古典自然法学中获得了圆满终结。古典自然法学以其"自然状态"理论,全方位塑造了现代"权利主体"——独立自主而充满理性的个人,为"权利"观念的形成奠定坚实基础。

  • 标签: 古典自然法学 权利主体 自然状态 个人
  • 简介:从主权在民的宪法文本和现代财产权最新理论出发,预算权既体现国家的财产权,也包括公民的财产权利,是基于预算权利的权力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其核心是对预算权力的控制。对预算权概念的重新构建,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对新预算法预算权的配置。预算权通过预算透明度规则、预算平衡机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预算监督制度、人大预算权力配置、财政问责制的建立从而重构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 标签: 现代财产权 人民主权 公共财产法 预算权利 预算权力
  • 简介:本文通过比较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日本和印度等主要国家的司法员额结构,探讨诉讼、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数量关系及其所体现的一般司法规律,并和中国司法结构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指出中国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文章认为,中国司法结构存在“三少一多”的特点——诉讼少,律师少,法官人均案件少,法官多。在员额制改革过程中,不宜实行全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当地的案件数量适当配备法官职数,同时发展适当规模的律师队伍,让律师在法治进程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 标签: 司法员额制 人均诉讼量 案少人多 法官精英化
  • 简介:法院按行政区划管辖导致的司法行政化、司法地方化、司法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被学界和实务界诟病已久,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法院管辖制度。借鉴国内现有法院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几种实践模式,以首先解决基层法院的司法顽疾问题为重点,以省级以下的法院管辖区与行政区划适度分离为划分标准,以司法资源相对平衡和诉讼成本最低为划分原则,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环境等因素,设置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方案与配套制度。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与法院人、财、物收归省级统管直接关联,因此,实现省级以下法院的跨行政区划管辖,同时还要解决好权力来源与监督的问题、人员任免与经费问题、法院管辖区划的权限问题、以及党的领导问题。

  • 标签: 法院设置 司法管辖 跨行政区划 制度设计
  • 简介:法院审查大学行政行为时,既应尊重大学决策的自主性,又应保障大学生等相关人权利,而确立有限学术遵从的立场。这要求法院在对涉案大学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遵循法律解释的一般方法,并在学术规律的约束下展开解释。对于涉案事务是否属于学术事务而需遵循学术规律,法院可从该事务的固有价值与功利价值予以论证,并对大学学术判断给予较大程度遵从。在合理性审查中,则应以比例原则尤其是必要性原则为标准衡量涉案大学学术利益与大学生等相关人权利,建立有条件的优先关系。核心技术即审查大学是否严肃且善意地考虑了可行的替代性措施;审查该大学行为是否遵循了以专业竞争力为基础的同行评审要求。对此,大学不能获得司法遵从。

  • 标签: 权利 学术遵从 法律解释 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