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开始以来,尤其是去年九月二十六日中英草签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来,香港法律制度问题已引起我国法学界和法律工作者的普遍重视,不少读者来信要求本刊组织稿件,予以介绍。为了使人们对香港的法律制度有一个初步了解,我们特请黄文俊、成光海二同志根据现有资料对香港法律制度作简要介绍,供研究参考。由于资料有限,《简介》中难免有遗漏和错误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简介》分为下列几部分:一、香港法律的渊源;二、香港的立法机关;三、香港的立法程序;四、香港的法院及其审判管辖权限;五、香港的司法行政机构;六、香港的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全文分两次载完。
简介:<正>美国是较早进行有关海岸带立法工作的沿海国家之一。在世界海岸带立法发展史上,美国的海岸带立法最为完备、最具代表性。1972年10月美国颁布的联邦《海岸带管理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综合性海岸带法。美国自实施《海岸带管理法》以后,在海岸带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等方面,确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能源和其他经济问题的困扰,美国《海岸带管理法》的重心逐渐转向了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兼顾的均衡指导方针。现行美国联邦《海岸带管理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海岸带范围。美国海岸带系指邻接若干沿岸州的海岸线和彼此间有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