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5
88 个结果
  • 简介: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际需要为师生教学而编选的材料(见:《辞海》教育心理分册P5)。《公安实用英语》(下称《公实》)是在我国公安高《公实》等院校迅速发展的形势下编写的一套试用教材,它在满足实际需要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而且《公实》有以下几方面优点:一、注意了内容的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二、注释较详尽(指就某些语法举出较多的例子方面);三、某些课文的单词列举较全面;四、对某些与公安工作有关的知识有详尽的介绍;五、收集的文章内容范围较广,补充阅读材料较多(就第三册而言)。因此,总体上《公实》不失为一套较好的教材。但它也存在不足之处。笔者将从其内容安排,编排手段,准确度三方面对其教学效果进行浅析,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 标签: 教学效果 实用英语 编排手段 定语从句 补充阅读材料 宾语从句
  • 简介:在司法审判中,实用主义法学始终奉行的是“效用”理念。具体来说,以“逻辑”传递着对发现法律的尊重;以“经验”护佑着对创造法律的追求。具体司法策略主要有四点:重视个案权衡而不否定系统司法的整体考量;看重判案结果而不偏执其中的目标选择;主张经验当家而不背离抽象法律原则的取向分析;尊重形式主义但不屈尊为“替补”的心态把握。

  • 标签: 实用主义法学 法律发现 创造法律 启示
  • 简介:<正>一、对现行实用专利申请审查制度的利弊分析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修改后的专利法)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

  • 标签: 实用新型专利 实质审查 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 专利法 授予专利权
  • 简介:诚如日本著名学者岸本美绪所言,近来学界关于支撑传统中国司法的核心价值观问题已逐渐摆脱过去那种“法乎?情乎?”简单化约的二元对立分析模式,而倾向于对当时审判官员复杂抉择的心理过程进行更具体的描述和分析。

  • 标签: 民事审判 中国司法 近代中国 实用型 核心价值观 著名学者
  • 简介:司法权的行使总是以实现立法机关的意志,即法律规范为目的,而决不能受法官个人意志的丝毫影响。——约翰·马歇尔法律解释有许多种可能性,作为法院判决基础的只是其中的一种,如何取舍选择当然取决于进行解释的人的主观性价值判断。……[所以]审判规范不能从法律条文中靠逻辑演绎出来,而应该通过观察和分析现实的社会关系去归纳之。——来栖三郎

  • 标签: 法律解释学 哈贝玛斯 法律规范 实用法学 法律思考 德沃金
  • 简介:对于卡多佐,学界基本上认同他是一个实用论者。但是,如果单从社会效用论的实用观出发,我们很难理解在卡多佐的司法观念中对法官精英化意识和遵循先例的强调,两者与社会效用至上的实用观存有一定的冲突。通过对《司法过程的性质》进行分析,并结合符合论和融贯论的基本理论,指出卡多佐的实用主义或实用论的真理观并非是绝对的社会效用至上理论,而是对符合论和融贯论之优点的综合借鉴,所以社会效用与法官精英化意识和遵循先例观念并存。

  • 标签: 卡多佐 实用论 融贯论 符合论
  • 简介: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跨世纪的一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发生了相应变化。为了使大学生能够真正承担起继往开来的历史重任,对大学生中占有一定市场的实用主义价值观的表现、成因及纠偏对策进行探讨已成为教育工作者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 标签: 价值观 实用主义 市场经济 集体主义 社会责任 政治理论教学
  • 简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对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司法需要落实国家法秩序,实现国家法律的各种安排与预测。另一方面,司法需要回应社会,实现司法的社会治理。而要透过司法的社会治理离不开卡多佐司法实用主义哲学。并且要对中国当下的司法能量发挥、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等因素予以考量。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具有多样司法特质、与政治良性互动、塑造时代价值、自身良性发展的中国司法理想图景。

  • 标签: 卡多佐 司法实用主义 司法 社会治理
  • 简介:<正>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在生产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国际技术贸易正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在国际技术贸易中,不论是通过贸易途径还是通过经济合作途径进行的技术转让,其技术内容又包括两部分:一是专利技术,二是专有技术。目前,对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是切实有效的,不仅世界各国大都已颁布了《专利法》,而且在国际上还有诸如《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文件。而专有技术不论是各国国内立法,还是国际立法,尚未有一专门法律对

  • 标签: 专有技术保护 国际技术贸易 法律保护 专利技术 保密义务 专利合作条约
  • 简介:<正>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技术是独立存在的知识形态的商品,技术市场是社会主义商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我国技术商品交换范围的日趋广泛,各种形式技术市场的陆续出现,技术合同作为技术商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的法律形式,其地位和作用便日显重要。它通过其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之间的媒介作用,使生产的要求及时成为科研课题,使科研成果不断转化为新的生产能力,从而成为贯彻执行“经济

  • 标签: 技术合同法 委托方 第三方 技术商品 合同当事人 中介机构
  • 简介:电子签名是电子商务中不可缺少的鉴别交易者身份的手段,实现电子签名有多种技术。电子签名的立法可划分技术特定、技术中立及折衷型三种模式,技术特定模式将数字签名作为法定技术技术中立模式则不规定将特定技术作为法定技术而仅规定广义的电子签名概念;折衷型属两者的结合。

  • 标签: 电子签名 技术中立 技术特定 折衷型
  • 简介:刑事技术、刑事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作为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和阶段的产物,因其自身技术手段应用的结果被理论与实践模糊与混用而衍生弊害,影响了“侦查的科学化”、制约了“审判的科学化”,甚至阻碍了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深化。对其模糊而混用的成因与流变进行追溯、考察发现,对它们在技术涉及的范围、可靠程度及其结果的功能上的差距,应当予以区分。在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过程中,除应对刑事技术、刑事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在理论上作出初步界分外,还需要建立司法鉴定技术准入制度及淘汰制度、刑事技术鉴定向司法鉴定的转化机制以与之调适。

  • 标签: 刑事技术 刑事技术鉴定 司法鉴定 关系
  • 简介:视听传输技术作证方式的适用现状,反映出相应技术手段与司法程序尚未达到相互理解的和谐状态,司法面临如何回应网络技术进步的问题。司法与技术的关系从分立走向耦合,促进了两者的互动和理解。视听传输技术作证与直接言词原则存在一定的冲突,但作为解决证人出庭困难的特殊作证手段之本质,并且通过网络技术与直接言词原则的调适,使其正当性得以充实。对视听传输技术作证不论是持积极还是消极的态度,都不是问题的实质,明确该作证手段的理念和运用规则才是司法回应网络技术进步的有效方法。在适用视听传输技术作证方式时,应坚持有限利用、当事人选择、诉讼辅导、交叉互补等规则,以突出普通作证手段之补充的地位,追求该作证手段应用的适度性。

  • 标签: 网络技术 民事诉讼 视听传输技术作证 运用规则 适度性
  • 简介:<正>兹遵照执行第1520号总统法令第5节规定,特颁布本条例:第一条定义为明确条例含义,下列名词解释如下:a)"局"系指工业部所属技术转让局。该局由国家经济开发署、菲律宾中央银行、国家科学发展局、技术资源中心、投资管理局和菲律宾专利局等机构的代表组成,

  • 标签: 技术转让 菲律宾 转让协议 投资管理 中央银行 条例
  • 简介:犯罪职业化、团队化、流窜化趋势明显,系列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比重增加,然而系列案件一直是刑事案件侦破中的难点。并案分析行为技术以犯罪形态理论、日常活动理论、社会认知理论以及理性选择理论等犯罪理论为基础,提出犯罪行为一致性和行为特殊性的假设,结合当代实证分析技术,形成系统、完整的案件合并分析程序,分析影响案件合并准确性的相关因素,作出合理的并案决策,为系列案件侦破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 标签: 串并案 行为技术 行为一致性 实证分析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理论一直以来以中立证人观规定、理解证人,也以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作为判断证人证词证明力的重要方法。其实证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方式上与案件或当事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中立的证人不仅是一种乌托邦的设想,同时与现代诉讼制度改革是异质的。为此,应在反思传统中立证人观的基础上,确立与之适应的证人评价法,这就是矛盾评价法。

  • 标签: 证人评价 中立证人 矛盾评价
  • 简介:随着生物技术特别是克隆技术的发展,人类克隆技术是否受到专利法的保护成为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由于人类克隆技术涉及到人类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等问题,现在许多国家都把此类技术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但是,人类克隆技术不等于克隆人的技术,克隆也不等同于生殖性克隆,不加区分地禁止人类克隆技术是不利于克隆技术发展的.况且,本质上来说反对克隆人不是专利法的任务.我们应该尽快制定关于禁止生殖性克隆的法律,而对于其他的人类克隆技术则可以毫无阻碍地获得专利保护,这样既可以保护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又可以推动克隆技术的更快发展.

  • 标签: 专利法 专利保护 公序良俗 禁止 国家 反对
  • 简介: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对经济生活的作用日益凸显,并在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中不断得以扩张与强化,其与技术标准结合所形成的技术标准垄断,对市场竞争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但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并无直接针对技术标准垄断的具体规则,导致法律适用中的严重困惑与障碍,难以适应新条件下控制技术标准垄断的要求。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作为知识产权垄断表现形式之一的技术标准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能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在反垄断法的现有制度体系中构建新的控制技术标准垄断的制度规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该制度规则概括讲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对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人规定特别的反垄断义务;二是对技术标准制定与实施中的垄断行为予以反垄断审查与惩处。

  • 标签: 知识经济 技术标准 知识产权 垄断 法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