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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北京人文函大在校庆四周年前夕,收到了已毕业的法律系85、86级部分学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其中有的参加了1988年10月校庆四周年优秀学员汇报会,一些学员虽未能参加汇报会,但是他们的事迹也很突出、感人,现将他们的材料摘要整理,在本刊分期发表。湖南澧县城关镇高鹏程我是法律系86级学员,以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 标签: 法律系 北京人 优秀学员 先进事迹 函大 母校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在总结我国长期刑事诉讼实践经验,吸收国际先进的诉讼制度和国内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基础上修订的,是一部体系完备、内容详尽的刑事诉讼法典。它对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对辩护律师的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问题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规定。然而,刑事诉讼法亦对辩护律师的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问题进行了一定限制,再加上刑事诉讼实践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一些限制性规定和作法,使辩护律师在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问题过程中,出现了相当的不足和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方面。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

  • 标签: 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司法解释 社会公共利益 犯罪嫌疑 刑事诉讼结构
  • 简介:对于刑事案卷材料的庭后移送问题,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未作规定,而在法学界和司法界又有较大的分歧。1998年1月19日颁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此问题虽有所涉及,但仍不够明确具体。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中不容回避的问题,对这一问题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庭审改革的目的能否完全实现。因此,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以达成共识。在此笔者略述浅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表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已初步形成了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相结合的诉讼结构,实行法官主导下控、辩双方平等

  • 标签: 案卷材料 证据材料 检察院 审判人员 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 简介:运输危险材料罪是2010年《北京公约》的新增犯罪。鉴于国际犯罪只有落实到国内法中才能被国内司法系统适用,因此,分析运输危险材料罪的犯罪构成特征,促进其在我国刑法中的转化,足履行我国公约义务的重要前提。我国刑法中有两个条款共计四个罪名可与运输危险材料罪相衔接。但是,衔接的协调性尚有待强化,包括扩大我国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客观要件的范围,明确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我国刑法中的地位,将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有关的技术及软件的运输行为规定为犯罪等。

  • 标签: 国际航空犯罪 运输危险材料罪 立法转化 协调
  • 简介:武警北京总队某部十四中队战士李云海,在八六年自费参加了人文函大法律系的学习。一年来,他利用执勤、训练之余,刻苦学习,在一年《法学基础理论》等五门课程考试中,获得了八十八点四分(平均分)的优秀成绩。现在该中队已有四名战士参加了人文函大法律系的学习,为中队普法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 标签: 法律系 课程考试 促进作用
  • 简介: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呈上升的趋势,究其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客观上,如经济性因素、社会性因素、剥削阶级意识的影响;主观上,即在犯罪人头脑中恶性膨胀起来的、支配着犯罪的行为的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犯罪意识,而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对于犯罪人形成犯罪思想意识,实施犯罪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需要”是人的思想活动的基本动力,支配人们的行为,激发人的积极性,影响人的体验、思维和意识,人们从事任何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追求某种需要,需要是人的一般的、基本的心理现象,它是人的行为的内在原因。但需要既是人的心理现象这之一,又是客观存在于头脑中的反映。人生活在社会中,因此,人的需要除了受生理上的制约外,还必然

  • 标签: 大学生心理特征 大学生犯罪 预防和减少 人的需要 思想政治工作者 犯罪行为
  • 简介: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不断推进,与市场关系最为密切的传统手工艺的有关权利主体已愈来愈意识到知识产权在传统手工艺保护中的重要性,因此,运用著作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权项来保护自己的传统手工艺的权利主体们逐渐增多,但实践中也暴露出诸如知识产权权项的选择、技术标准的制定、维权的艰难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必须采取恰当路径与模式为传统手工艺提供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

  • 标签: 传统手工艺 知识产权 权项选择 技术标准
  • 简介:一、文献综述对颁布于民国二十五年五月五日,制定过程历时三年多、七易其稿的宪法草案(史称“五五宪草”)的研究,据期刊网查询的结果,1992年至今共有18篇文章。[1]这些文章涉及“五五宪草”的政制制度性质的认定,对其评价是迥异的。

  • 标签: 五五宪草 《东方杂志》 《独立评论》 政制 材料 周报
  • 简介:滋贺秀三和黄宗智教授围绕清代州县审断问题所引发的学术讨论,[2]打破了中国法律史学界的研究格局,这不仅反映在研究方法上,也反映在问题意识上。以前的中国法律史研究侧重通史,现已逐渐开始向“具体问题”转移;在研究材料方面,也逐渐从以典章转向档案材料为基础;在表述层面,以一定的理论基础展开的宏大叙事研究,也逐渐让位于“把事情说清楚”的具体论述。

  • 标签: 法律史研究 中国法律 档案材料 州县 清代 学术讨论
  • 简介:"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的终审裁决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国际贸易中的自然资源具有特殊性。WTO对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实体规则与司法程序的失衡。WTO应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进行法律变革:在立法层面通过专门决议和宣言的方式来逐步澄清和发展现有规则;在司法层面则应完善条约解释方法和采用适当的审查标准。

  • 标签: WTO 自然资源 发展中国家 特殊与差别待遇
  • 简介:在大调解的名义之下推行的调解制度改革汇集了以下两个特征:一是人民、行政、司法各个调解制度相互配合后的"委托调解",即向人民调解委托解决的案件范围扩大、案件数增加;二是"诉调对接",即确保诉讼和调解的顺利连接。这些现象对照传统的法观念来看,可以说明显反应了传统的价值观。以大调解为题材,根据中国特殊的情况,针对纠纷解决中的情理和法理、合意和强制,进一步分析和探讨。

  • 标签: 大调解 委托调解 诉调对接
  • 简介: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人们赖以进行思维的基础。语言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必须通过加强语感训练、加强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突破心理障碍、发挥语言潜能、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转变教育思想等途径,大力提高学生的语言素质。

  • 标签: 语言素质 语感 表达能力
  • 简介: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罗金钗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学生稳私权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侵犯有的来自学校,有的来自同学,有的来自社会和家庭,但主要来自学校。首先,学校的某些实施行为在性质上不合法。我国现行《教育法》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都授权学校可以对违纪学生予以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但均未授予学校对一切违纪行为有公开训诫的权力。其次,学校依法处罚学生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学生,使其改过自新,而非使犯错误、违纪的学生在大庭广众之下蒙羞。再次,公布学生学习成绩“排行榜”,激励的是前几名少数学生,大部分后进学生受打击和伤害。如果学生长期处在失败的体验上,对其身心发展有害而无益。

  • 标签: 学生隐私权 保护 中级人民法院 违纪学生 《教育法》 现实生活
  • 简介:<正>《法学杂志》编辑部的叔叔、阿姨们,您们好:我们全家看了《法学杂志》1982年第6期上刊登的《这个孩子判归谁才合适》。奶奶、爸爸、妈妈和我经过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孩子该判给小红阿姨。但是最妥当的解决办法是:让小红阿姨认老太太为义母,这样,老太太就可以继续养育小弟弟。小红阿

  • 标签: 解决办法 法学 初中学生 编辑部 杂志 刊登
  • 简介:学生素质教育与大学教育管理制度、教师素质以及社会大环境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可以通过改革和创新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素质等方法来促进大学生素质教育。

  • 标签: 大学生 素质教育 关联思考
  • 简介:高校英语应加强地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高等学校的学生要意识到自主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学英语教师应培养学生树立自主学习的信心,引导学生制订各自的学习策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英语的习惯,采用适当的方法提高各自的学习能力.

  • 标签: 自主学习 大学英语 学习策略 教学法
  • 简介:近年来,出现多起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矛盾激烈者甚至诉至法院,寻求司法权的干预.社会各界对此类案件的性质理解各异.本文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应置于一定的时空中作具体分析.入校时主要是民事法律中的合同关系,在校期间主要是内部管理关系,离校时主要是行政法律关系.依据法律关系的不同性质寻求解决纠纷的途径.

  • 标签: 高校 学生 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 合同关系 教育体制
  • 简介:2011年10月,广东省一起儿子打骂父母事件如飓风般席卷全国,引发国民热议。据报道,事件当事人廖天野系硕士学历,就职于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属于国家公务员。受害人廖祥光夫妇,年近六旬,湖南郴州农民,因孙子出生无人看护,遂从老家前往深圳帮助儿子儿媳看护孙子。

  • 标签: 父母 材料 国家公务员 湖南郴州 广东省 深圳市
  • 简介:我国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承袭过去政府与学生间的关系,以高校权力本位和学生义务本位为特征。伴随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发展,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都对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做出了新的回应。在这种趋势下,2017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通过增设条款和修改条款的方式,在立法理念、高校权力规制和对学生权利保护三个方面对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进行了新定义。在实践与理论、立法与司法共同作用下的校生法律关系变革过程中,我们要对高校的校规保留问题引起重视,并要尽快突破学生权利司法保障中的阻碍。

  • 标签: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 特别权力关系 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校规保留 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