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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现代宪政主义愈来愈注重通过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以及对个体权利的尊重来保护弱势。宪政精神的充分实现是所有法治国家的理想,而宪政状况的变化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反应最为直观和敏锐。因此,以现代宪政价值的诉求考察刑事司法的理念成了研究的新视角。在这一视角下,刑事司法理念的发展趋势必然呈现出限权、追求程序独立价值、彰显人权等态势。

  • 标签: 宪政 刑事司法 人权
  • 简介:所谓司法就是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的过程。在现代,司法权严格区别于国家立法权与行政权,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但是在传统中国,司法等同于刑狱处理,只是被视作行政行为的一部分,从秦代至清末中国的地方行政长官一直兼理司法

  • 标签: 司法档案 民国初年 江宁 转型 传统中国 法律规定
  • 简介: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问题。司法要在有限度的范围内对行政权进行审查,既要实现对行政权的有力制衡,又要避免对行政权的过度干预,因此司法审查的“强度”至关重要。在行政诉讼的审判实践中,法官应当本着有限审查的原则,依据案件的具体类型选择恰当的审查方式,妥善解决行政争议,避免“过”和“不及”的双重危险。

  • 标签: 司法审查 有限审查 审查强度
  • 简介:良好的信用是每个社会成员、企业和单位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针对目前行业存在的诚信缺失、道德水准下降的问题,本文从刑事司法层面,论述规制社会信用,发挥刑法的最后一道防线功能的现实必要性。

  • 标签: 社会信用 刑事规制 信用犯罪 完善
  • 简介: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中,刑事责任具有独立性。应从刑事立法理念、罪刑规范、刑事司法等角度,区分不同的刑事责任以澄清认识误区。刑事责任的本质是体现主体意识与社会责任的以罪刑关系为内容的一种刑事责任归责体系,从刑事责任根据到刑事责任归责是其体系构建的基本趋势。刑事责任归责的基础是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归责体系由犯罪构成与正当化事由共同组成。

  • 标签: 刑事责任 空洞与形式化 含义与本质 归责体系
  • 简介:如何完善民事再审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民事再审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借鉴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影响民事再审制度司法效益的因素进行分析,并从转变再审司法理念、明确并细化再审事由、严格限制再审启动主体、实行再审一次终局原则、强化再审审查力度等方面对如何提高民事再审司法效益、增强司法公信力进行了探索,希望对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 标签: 再审 司法效益 司法公信力
  • 简介:网络世界具有虚拟性、公开性等特点,虽不能独立于现实世界,但也有自身的特点。单纯通过解释传统刑法条文,已无法规制和惩罚网络犯罪,宜采用"渐进的立法方式"对现行刑事立法进行修正。本文建议,应对公私财物进行扩大性解释,将虚拟物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以适应网络犯罪公开性、跨国界的特点;调整刑事管辖的原则,参加双边及国际条约,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以应对日益猖獗的网络犯罪。

  • 标签: 网络犯罪 虚拟性 片面共犯 财物
  • 简介:本文从刑事立案监督与刑事侦查监督两个方面考察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问题,指出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过窄,立案监督中的某些缺陷对保障人权有所妨碍,这就影响到了立案监督目的的实现。为了保证立案活动的准确与合法,使无罪者不被非法追诉,刑事诉讼法仅仅规定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加以监督是不够的,而是应将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纳入立案监督的范围。除赋予检察机关立案备案权外,还应赋予检察机关审批权、复查权、销案权、纠错权,以强化检察权的行使。目前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这是监督不力、监督偏软、监督无效的直接原因。这一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切实加以改变。

  • 标签: 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 检察权 侦查权
  • 简介: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但是其应以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为限度,网络谣言不仅超过了这个限度,并且还具有法益侵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三大犯罪特征,严重的网络谣言行为应受到刑事追责。网络谣言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上不同罪名,但从犯罪构成上来看,又具有类型化的特征。对网络谣言进行刑事追责必须遵循严格的限度,立法应进一步明确犯罪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应严格谨慎地进行犯罪认定。同时为了遏制网络谣言的泛滥,促进人们对网络言论的合理注意,有必要对那些存在严重过失并且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的网络谣言行为进行刑事追责。

  • 标签: 网络谣言 刑事追责 言论自由
  • 简介:刑事强制措施是通过对基本权之干预来实现程序保障目的的行为。强制性和程序性是刑事强制措施的基本属性,共同构成强制措施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依对人身自由的干预程度,可以将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与羁押的替代措施。二者在目的指向上具有同一性,但在实现方式上存有区别。新《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措施,理顺了刑事强制措施的层次性和内在关联,有利于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 羁押 羁押替代性措施 人身自由权 宪法保护
  • 简介: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是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开展的由上而下的一种改革活动,它和整个中国的其他改革一样,是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的。2002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04年成立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统一部署;2008年12月,党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优化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确立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革司法保障体制等四个方面共60项改革任务。本文通过对中国司法改革历程的简要回顾,对中国司法改革中的问题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改革历程 证据制度 信访制度 司法公开
  • 简介:民国廿五年,目录号4,案卷号193,新繁县司法处档案,成都市新都区档案馆。1.(新繁县的案卷首页)刑事诉讼第一审卷宗民国二十五年诉宇第120号收案:廿五年五月十三日结案:(年月日缺省)案由:毒针刺人一案被告:李赵氏、汪白氏主任县长:胡承审员: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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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量刑事实和量刑证据纳入法庭审理程序,量刑事实的证明成为量刑程序的核心问题,确立量刑事实的证明规则才能适应量刑程序改革的需要。量刑证据的可采性规则与定罪证据有所不同,具有盖然性的关联性的材料即可成为量刑证据。对量刑事实中的非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应进行严格证明,而非犯罪事实则适用自由证明法则。非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的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并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非犯罪事实由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只需达到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

  • 标签: 量刑事实 量刑证据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 简介:"后现代"是对肇始于启蒙时代,以总体性思维和理性主义为标志的"现代"的反思和反动。刑事和解则是多元视角中的一种平等对话机制,和后现代有着天然的联系。后现代以公共政策为中介,对刑事和解进行自我限以求在国家刑法主导,刑罚在场的情况下实现和解目标。中国刑法应当认真面对后现代思潮,使刑法呈现出人文学科应有的风貌,并积极促进刑法理论变革以回应社会实践之需要。

  • 标签: 现代 后现代 刑事和解 公共政策
  • 简介:瑕疵股权在我国目前公司实践中十分常见,交易时相对人并不易发现交易标的的权利瑕疵,由此引起的司法纠纷纷繁且复杂。其一,善意受让股权的第三人如需承担资本充实义务不甚公平,但如免除充实义务,又会伤及公司存续的资本基础。其二,瑕疵股权转让合同可能存在欺诈和重大误解等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但是任意的予以撤销又会损害交易安全。在维持公司稳定的基础上,如何平衡善意受让瑕疵股权的第三人与公司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本文试图从合同法的角度作出梳理与解释,并对相关司法解释及其征求意见稿进行评析。

  • 标签: 瑕疵股权 善意受让 资本充实义务:撤销权
  • 简介:中国法院基于自身的能力、经验等和社会责任,为了预防风险与未来可能产生的损害,在法律规定的解决纠纷的职责之外,还从事司法建议的活动,进而也使司法建议工作成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形式。从《人民法院报》刊登的26份优秀司法建议书的内容与背景来看,法院的司法建议工作主要是基于案件当事人、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等主体缺乏对于裁判信息的获取能力和将上述信息转化为行为的能力,以及相关行为举措效果不佳的现实背景而开展的。在法治建设不断进步的背景下,司法建议应以提升社会主体对裁判信息的获取、转化、落实能力为出发点,其重点应从个体性案件转向类型化案件、整体性情势的梳理与研究,提出制度性的预防、规范、管理方案与对策,以成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

  • 标签: 司法建议 裁判信息 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创新
  • 简介:针对转型时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型刑事案件和复杂的侦查工作局面,公安机关如何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合法、合理地扣押冻结及妥善处理刑事涉案财物,是公安机关当前需要研究的课题。

  • 标签: 转型时期 刑事涉案财物 扣押冻结 问题研究
  • 简介:学界对法学方法论争议较多,本文认为其既包括法律规范及其适用的方法,也包括对法律现象进行研究或者与法律现象有关的法学理论的方法,在此基础上,以刑法为视角,从应然与实然出发,对立法论与司法论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立法论与司法论并重、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并行等观点。

  • 标签: 立法论 司法论 刑法 关系
  • 简介:法律适用的个别化,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个案涉及的特定的人和事进行综合考察后,采取最适宜案件特殊情形的一种司法解决方法。个别化之所以正当,是因为法律的抽象性、普遍性决定了其实施上个别化的必然,同时,个案正义相较于整体正义更为妥当,而司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发展法律乃至创造法律的过程。在个别化的考量中,既要关注行为人的能力、个性、动机,也要注重行为时的背景以及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时空转换导致的情势变更。对于法律适用的个别化而言,为了防止其可能的滥用,需要确定尊重法律、前后一致、合理裁量等基本准则,同时引入社会评判机制来对之予以监督。

  • 标签: 法律适用 个别化 法律缺陷 司法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