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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任何社会欲想和谐、有序运行,就需建立相应的调控机制。诚然,由于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社会关系的纷繁复杂性,社会调控机制必须由多种的、体现为相对独立的不同社会规范体系所构成,从而建立一个与当时社会现实需求相对应或使当时社会能接受的社会调整机制。传统东方社会由于自身的独特性,决定和形成了由法律和伦理、道德、习俗、宗教等互为影响、互为作用的社会调控体系,且后者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和前者受制于后者,由此既压制了法律的应有地位的确立,又制约了法律功能的发挥和扩大及扼杀其潜能的培养。

  • 标签: 传统东方 社会 调控机制 特征
  • 简介:"宏观调控"是一个极富中国特色的概念,具有调控手段间接性、权力来源抽象性的特征。我们应当建立一套制度内外相互协作的问责机制,将宏观调控放在"共景监狱"的监督之下,并在调控错误时提供有效的救济手段,以提高宏观调控的决策水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宏观调控行为应当是可诉的,这为调控错误提供了最终的司法救济途径,从而满足国家治理的法治化要求。

  • 标签: 宏观调控 问责机制 责任承担 可诉性
  • 简介:一、宏观调控法的性质和地位现代市场经济需要两种调节机制,即市场调节与国家调节。国家调节社会经济通常采用三种基本调节方式:既采用强制方式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及不正当竞争,以排除市场机制作用的障碍;又采用国家参与方式直接投资经营;此外还大量采用促导方式,即...

  • 标签: 宏观调控法 经济政策 宏观调控体系 社会经济 调节手段 宏观调控机构
  • 简介:公证是依靠预设的法律效力和国家公信力支持的一种非讼法律证明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社会信用得以更好的建立和保障,使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得到不特定的人群和某些采证部门的普遍认同和采纳.进而规范民商事活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预防纠纷、减少和保障诉讼的公证作用和价值。

  • 标签: 公证质量 调控体系 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效力 社会信用 国家公信力
  • 简介: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赋予国家宏观调控目标新的内涵和外延。宏观调控法规范各种宏观调控关系保障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转化,宏观调控法的功能也随之转化并保障新的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追求'美好生活'可以概括为人民对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的不断提高。提高人民的满意度应作为新时代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之一。提高满意度目标与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相吻合;提高满意度目标可以进行技术上的衡量和测度;提高满意度作为宏观调控法的目标需要重新思考如何发挥宏观调控法的权利和利益再分配功能。

  • 标签: 宏观调控法 美好生活 满意度 目标与功能
  • 简介:闲置地优先供给保障房通知要求,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对于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 标签: 住房用地 保障性住房 楼市 发文 住房建设 闲置土地
  • 简介: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保证充分就业遂渐成为我国政府所肩负的一个长期与艰巨的任务,促进就业立法也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议程以及成为全社会的关注焦点。相比之下,对于就业调控法的理论问题的探讨,却一直没有引起法学界的重视。因此,对就业调控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性质与定位、与劳动法的关系、基本原则以及体系等等基本理论的探析,应是一个经济法研究,尤其是宏观调控法研究中必须面对的任务。

  • 标签: 就业 就业调控法 就业调控关系 就业调控法体系
  • 简介:宏观调控执行权之设定与规定不同,制定行政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行为,属于宏观调控执行权主体规定宏观调控执行权的行为。宏观调控执行权行使之控制,主要是对宏观调控执行权行使程序的控制。我国宏观调控执行权主体国务院如果违反宪法和法律行使宏观调控执行权,必须承担相应的宪法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

  • 标签: 经济法 权力 宏观调控 执行
  • 简介:宏观调控权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家权力,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职权,其主要是经济法视角中的由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构成的综合性权力束。宏观调控权的配置、行使不仅是中央与地方的集权与分权问题,更在于其应契合经济法有限干预、社会本位等理念,并加强宏观调控法制供给。

  • 标签: 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模式 宏观调控权构造 理念
  • 简介:针对目前坊间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政策可能取消”、“三套房贷放开”、“国资委授意央企拿地”等房地产市场热点问题。中国住建部、银监会、国资委7月12日分别做出回应。

  • 标签: 房地产市场调控 松动 楼市 否认 市场热点 国资委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人行法》)已于1995年3月18日由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通过了并颁布施行。它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笫一个中央银行法,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一件大事,是我国中央银行制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它对加强我国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从而对建立、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将产生十分重要和深运的影响。

  • 标签: 商业银行 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 人民银行 宏观调控职能 货币供应量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宏观调控及其法治的实践,有鲜明的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和法治特色,并为改革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供给,但宏观调控法律体系仍不够完善。面临新时代、新要求,针对教学科研的不足,应当坚定'四个意识',立足于中共中央统一领导这一政治前提,厘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和各宏观调控权力及权利之间的关系;应当正视宏观调控运行体制与机制下,宏观调控及其法治的完善;应当针对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实施的各项政策予以积极的回应;应当抛弃经济法及其宏观调控法属于纯粹公法的观念,使宏观调控法的构架建立在坚实的企业民主和大众民主基础之上;应当抛弃部门法封闭的研究方式,走开放式研究道路;应当在新国际经济秩序形成中,勇于讲好中国经济法及其宏观调控法的逻辑与规则,团结'一带一路'周边国家,为形成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和规则做出自己的贡献。

  • 标签: 中国宏观调控 中国宏观调控法实践 中国宏观调控法教学 新时代
  • 简介:政府加大力度调控房地产业,虽然采取了多种方式对房地产业进行多元化的调控,但其效果却差强人意。我国的房地产业调控面临着一定的窘境,也阻碍着房地产市场的上升空间。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消除不利于房地产发展的有害因素,以不断促进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竞争法是用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手段,但它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主要对房地产的特征进行分析,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竞争法调控措施。

  • 标签: 房地产市场 竞争法调控 问题
  • 简介: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封区域经济发展的调控力度,体现出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本文在分析了区域经济调控权的概念等基础理论的基础上,从内外两方面分析了我国区域经济调控权制度,提出了构建我国区域经济调控权多元模式的构想,以期推动我国区域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研究和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 标签: 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调控权 区域经济调控权模式
  • 简介:中央银行通过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来行使宏观调控权,但对如何制约这项权力,现行法律设计甚少.鉴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是一项复杂变幻且专业极强的活动,以实体规范欲调控每一细节根本无法实现,必然要给予作为调控主体的中央银行较大的裁量空间.程序规范具有补足实体规范之缺陷、引导市场主体朝向调控目标行为以及遏制调控主体不当行为的特殊价值.为此,设置相应的程序规范来对中央银行实施宏观调控予以正当规制是较优的选择.

  • 标签: 程序规范 中央银行 宏观调控 货币政策
  • 简介:目前,对宏观调控法体系的构成尚有争议,影响到我国经济法作为一个在宪法统率下的二级部门法的地位和经济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科学体系与理论的形成。不对各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内容作细化分类,笼而统之地将调整与国民经济有关的社会关系的财政法、税收法、金融法、计划法、投资法、产业调节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价格法、审计法、国际收支平衡法、就业法、农业法、外贸法、工商管理法、统计法、国民经济增长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等法律规范纳入宏观调控体系构成,是将国家的一些传统的政治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社会秩序维持职能所发生的财产社会关系、行政管理社会关系、社会管理社会关系等同于国家实现经济调节职能而运用计划、财政、税收、货币、汇率等手段引导社会再生产各要素流动与总需求相适应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并不科学。宏观调控法的内容在结构体系上主要包括调整计划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财政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货币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调整汇率调节引导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宏观调控法体系的法律规范内容构成与文本化的宏观调控法律规范载体之间的关系而言,宏观调控基本法调整的是比较综合的宏观调控手段运用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在不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的情况下,这些法律规范内容也可以由"综合性基本经济政策法"、"产业政策法"、"财政税收政策法"、"货币金融政策(可以包含汇率引导政策)法"、"价格政策法"来分别予以规定。各宏观调控手段及其工具专业化运用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的文本化宏观调控法律规范载体,可以部分地在各宏观调控政策法中予以规定,也部分可以在预算法、国债法、税�

  • 标签: 宏观调控法体系 财政税收法 金融法 宏观调控手段
  • 简介: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不育家庭对代孕有着强烈的需求。由于代孕涉及到对代母部分身体功能的使用,而且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也难以确定,因此一出现便遭到社会的普遍反对。但代孕不应该也不可能一禁了之,允许合理使用代孕,并尽快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作出明确规范,防止代孕被滥用,减少代孕纠纷,是现实社会的客观要求。

  • 标签: 代孕 合理使用 法律调控
  • 简介:私人实施反垄断法具有多角度的学理基础。一方面,应激励私人实施反垄断法,以便分散法律实施成本、便利违法信息获取、防范"政府失败"、强化法律威慑等;另一方面,应对其加以制约,以便防止私人策略性滥诉、对公共实施进行干扰等。我国应从惩罚性赔偿、反行政垄断诉讼、私人监督和公共干预制度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私人实施反垄断法的机制

  • 标签: 私人实施 反垄断法 调控
  • 简介:<正>目次一、国际经济调节与国际经济指导调控的产生二、国际经济指导调控的基本范畴三、国际经济指导调控的责任问题四、两点启示在通常意义上,宏观调控都是在一国国内实施的。由于宏观调控法在本质上是对宏观调控权运作的法律规制,那么要求违反宏观调控法义务的相关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是自然而然的结论。近现代以来,随着经济的日趋全球化和市场的国际化发展,为克服国际市场固有缺陷的国际经济调节出现了,其调节方式之一是类似于宏观调控性质的国际经济指导调控。但是由于国际经济指导调控无论是在主体、方式、对象还是实现机制等方面都与国内的宏观调控存在着重大的区别,那么两者的责任制度也必然有着巨大的差

  • 标签: 经济指导 宏观调控法 调控主体 经济法理论 国家调节 经济调节
  • 简介:根据法理学有关法律部门调整对象单一性的理论,金融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由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以及金融交易法等三部分组成.但长期以来,经济法学研究忽略了这一点,尤其是在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上,即表现为随意把与金融调控法性质迥异的金融监管法或金融交易法划入宏观调控法体系.当然,如果说金融交易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话,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之间则确实存在着让人容易混淆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从调整对象、法律行为以及法律渊源三方面入手,对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差异作出区分与比较,以求对金融法与宏观调控法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 标签: 金融监管法 金融调控法 法律关系 法律行为 法律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