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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权利保障水平在提高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城乡差距,这种差距既是我国城乡差距的反映,也体现了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的自身特点。分析这种差距,为政府增强对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农牧民权利的救助提供理论帮助。

  • 标签: 西北 民族地区 公民权利 城乡差距
  • 简介:建国以来,作为法治化进程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国律师取得了重大的发展,但长期以来我们对中国律师的研究忽视了其角色功能在民族地区的实现问题。为此,本文从律师的法律人角色入手,从民族地区法律多元的现实、社会控制方式、纠纷解决等方面具体分析探讨了这一角色实现可能遭遇的障碍,以期对中国律师业在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

  • 标签: 律师 法律人角色 民族地区 障碍
  • 简介:近年来,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涉枪涉爆”犯罪呈现出逐步攀升的高发态势。究其成因,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法制文化的冲突,以及民族群众急迫的生产生活需要是诱发此类犯罪的内在主导因素;少数民族群众特有的“人情世故”与民族地区公安管理的滞后是犯罪产生的外在条件。

  • 标签: 涉枪涉爆 犯罪 犯罪现象 内在因素 外在因素
  • 简介:人口跨境非法流动是一种非法出入境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出入境国家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云南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由于特殊的人文和自然条件,跨境民族地区人员流动十分的频繁,如何处理好跨境民族人口非法流动的问题,这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的问题。

  • 标签: 跨境民族地区 出入境 非法流动 法律对策
  • 简介:西南边境民族地区边民、非边民非法出入境现象长期普遍存在,相关法治陷入困境,主要原因包括立法、执法及当地社会生活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应从出入境相关的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完善入手,探寻突破困境的相应对策。当生活逻辑与法律逻辑冲突时,不能简单的、绝对的以一种逻辑的正当性来否定另一种逻辑的正当性。解决国家边缘地带存在的特殊问题,是具有全国意义的重要问题。从导致困境的原因分析入手,突破法治困境,将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 标签: 边境民族地区 出入境 法治困境 对策
  • 简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核心要素,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重要指标。但是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不足。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公布,在《试点方案》确定的案件范围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重点。

  • 标签: 少数民族地区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试点方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保护
  • 简介:自《民族区域自治法》于2001年修改以来已近十年,我国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状况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为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是当前民族法学界应当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尤其是结合新的情况和形势对我国现行民族立法进行重新分析和评价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本文以现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内容为研究重点,具体运用宪法学理论对该法的基本内容进行分析和评价,希望借此找出有助于或者不利于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规定内容,并为建设有助于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法治基础提供有益的知识。

  • 标签: 民族地区 可持续发展 法治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法 自治权
  • 简介:1.法律运行的核心在于纠纷及其解决,这其中至少涉及到三个范畴:一个是事实的范畴,即纠纷的情况,人们在为哪些事情而争讼不止;二是组织的范畴,即纠纷的解决者,如果出现了纠纷,人们通过谁来解决它;三是规范的范畴,即纠纷的解决依据,如果出现了纠纷,人们依据什么来解决它。

  • 标签: 法律运行 少数民族地区 凤凰县 调研 村寨 纠纷
  • 简介:我国1997年《刑法》第90条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刑法变通作了明文规定。但在程序法领域,对于民族地区刑事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刑事诉讼法未有规定,这导致了民族涉刑习惯与现代基本法律格格不入的情状。在少数民族地区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实践存在颇多问题,如和解过程中,民族涉刑习惯法与现代法律精神理念的割裂、冲突,刑事和解无底线等问题。这些"灰色"或"黑色"和解(如纵容强奸),背离了社会的良性发展,不利于民族地区法治进步。民族地区刑事和解实践存在正当化的基础,应在整理涉刑习惯法基础上,提升司法素质,坚持人权保障基本底线,健全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刑事和解制度。

  • 标签: 刑事和解 民族习惯法 涉刑习惯法 基本人权
  • 简介:在传统理论中,犯罪控制是典型的国家正式力量主导的社会机制,但是这种理论构建下的犯罪控制设置并不一定能够发挥最大的效果,尤其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乡土社区中。通过对云南宁蒗跑马坪乡彝族社区民间禁毒个案为样本进行法律人类学解读,说明国家法外的民间法资源能够并且应当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犯罪控制的重要力量。

  • 标签: 民间法 少数民族地区 犯罪控制 法律人类学
  • 简介:文化冲突理论系统阐释和分析了文化冲突与犯罪之间的密切关系,为我们研究我国西北地区恐怖主义犯罪原因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视角。我国西北地区民族众多,各民族在语言文字、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文化的多样性冲突削弱了公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助长了泛突厥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的传播,特殊的语言文化和地缘政治文化还为“三股势力”的发展壮大提供了便利。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西北地区的文化冲突,加强群众对国家主流价值文化体系的认同,积极推动民族文化大融合,是从根本上治理恐怖主义犯罪的理性选择。

  • 标签: 文化冲突理论 恐怖主义 民族文化 西北地区
  • 简介:辛卯岁末,《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艰难面世,并交诸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与建议。在这洋洋洒洒的54项中,其中第25项之"先行调解"与第39项之"人民调解协议之司法确认程序"尚属民事诉讼法之首次规定。对于此两项新规定及法院调解程序同审判程序之关系,以及我国法院之调解制度,主要是立法,都当成为研讨之重点。在本文中,笔者主要经由对我国西北地区三个基层法院调解过程之观察,立基于一种"过程——事件分析"的论证方法,以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之基本原则——"合法"、"自愿",及基本要求——"事清责明"为考察之中心,以期揭橥法院调解之理路及实践与立法之矛盾:一者,人民法院如果严格遵照这些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法院调解将很难进行;另者,若要讲求调解之效果,法院又极易违背这些规定。对此,民事诉讼法此次修正,应当予以充分的关照。

  • 标签: “过程—事件分析”法 基层法院调解 调解之基本原则及要求立法修改
  • 简介:近年来国内外各界对恐怖犯罪活动关注度日益提高,尤其是一些域外国家的当局者及学者,对于中国处理暴恐事件所使用的手段、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均有诸多评价,因此,中国司法部门如何应对相关暴恐事件已经在国家形象塑造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年来,西北地区的几起典型恐怖袭击事件①,法院针对各案均进行了公开判决。在这些案件中,法院对上述案件的审判周期进行了更加科学高效地调整,审判亦也因《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变得更加有法可依,这无疑将为中国国家形象的塑造与提升提供更为全面、宽广的进路。

  • 标签: 暴恐案件 刑法修正案 刑事判决 司法公开 国家形象
  • 简介:民族习俗是在长期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为本民族共同遵循的一整套行为规范,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文化惯性及其嬗变的滞后性,民族习俗在民族地区具有较强的心理认同基础,并继续发挥着指示、评价、规制个体行为以及参与构建“本土化”秩序的功能。在国家法制统一的制度前提下,法院在解决民事纠纷的审判活动中,应当对民族习俗加以考量,以推动制定法和民族习俗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纠纷解决效果的最优化。

  • 标签: 民族习俗 民事审判 适用
  • 简介:在因政府的政策运行而引起的纠纷与冲突中,司法能有何作为?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司法对政策的评价,因而也是疑难案件、敏感案件。在当下,司法权总体上仍较为弱势,法院需要在各利益群体之间进行平衡,这给案件审理带来了一定压力。不过,社会发展的现实却是愈发要将这些利益"倒逼"进司法的框架,而不是要法院继续去考虑过多的法外因素。透过"政策的(法律)司法化解释"的方法,法院应能够成为社会变迁的调节器。

  • 标签: 司法 政策 关系 解释 个案研究
  • 简介:全世界共有2700多个民族,其中一些与世隔绝的民族非常奇特。盲族。盲族生活在墨西哥马德雷山区的原始森林里,整个部落只有300多人。令人惊奇的是,300多人全部是瞎子。其实这些人出生的时候,个个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只是长到三个月后才渐渐失明的。科学家们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盲族人身上有许多尾线虫。尾线虫通过黑蝇叮咬人体,进人人体的血液。它们喜欢在人眼部位集中繁殖,严重损害视觉神经,导致失明。

  • 标签: 失明 人体 尾线 叮咬 严重 眼部
  • 简介:贾宇,1963年2月生,青海省贵德县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1979年—1986年在西北政法学院学习,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考取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著名刑法学家马克吕教授,1995年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起任教于西北政法学院,先睛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系副主任、主任,2003年任西北政法学院副院长,2006年6月起任西北政法学院院长,同年11月西北政法学院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后任校长。

  • 标签: 西北政法学院 大学校长 研究生导师 法学博士 硕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
  • 简介:西北政法大学"申博"案是在教育领域内高等学校作为复议申请人(省级学位委员会作为被申请人)的第一例行政复议案件,产生了很大社会反响和较多法律争议。本文针对案件主要争点进行了逐一分析,认为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在本案中作为行政主体,其所作出的确定两高校为博士学位授权拟立项建设单位的决定是可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存在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等合法性缺陷,西北政法大学有资格作为复议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最后,我们应对本案有更深远的思考。

  • 标签: 行政复议 高等学校 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