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已经使之成为广受关注的对象。网络是否需要管制,如果需要管制又如何管制是我们当前所面对的一大难题。本文认为网络应该管制,而管制主要以立法的途径进行。论文从行政法的角度对网络管制立法的特点、原则、模式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当前网络管制立法的缺陷及其成因进行探讨,指出要完善我国网络管制立法,必须考虑到立法模式的选择和相关原则的修正,同时还必须注意机构的设置、管制对象的选择、市场作用和技术因素的发挥、责任和救济体系的完善和国际网络管制发展趋势的重视等几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本文最后试拟了一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作为全文的总结。
简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全球化的帮助下,记忆成为常态,遗忘却成为例外,互联网“永久记忆”的时代已经到来。在此背景下,欧盟提出被遗忘权显得务实而又必要。被遗忘权根植于欧盟现有的数据保护框架,又融入数字时代的背景,但本质上并非一项新的权利。美国在被遗忘权问题上与欧盟分歧巨大,认为欧盟被遗忘权与美国言论自由的基本价值格格不入,其背后反映的是两者对待个人隐私保护的差异。实践中,被遗忘权也面临诸多难题,包括被遗忘权的效力内容和范围的界定、公共人物等特殊主体的考量、申请审查制度的构建、通知义务的配置等。网络全球化让被遗忘权超越地理界限,成为各国亟须应对的难题。作为互联网发展大国,我国应积极回应,在借鉴欧盟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合理界定、科学定位并进行相应的制度构建。
简介:本文拟从国际法角度对网络安全进行研究。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国际政治和安全领域的重要问题,引发大量国家之间的纠纷和摩擦,这凸显了现有网络安全国际法律规范的不足。尽管早于1988年始,国际社会就开始了对于网络安全的国际造法进程,但是现有网络安全国际法律规范仍存在很多不足,这体现在专门针对网络安全制定的国际法律规范数量较少,效力不高,而传统国际法如何适用于网络空间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一现状的背后反映出国际法规制网络安全问题所存在的政治、法律和技术困境。自2010年开始,我国开始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国际造法进程和国际治理活动,发挥了日趋重要的作用,可能为破解当前网络安全国际立法和治理的困局作出贡献。
简介:人类的制度历史表明,纠纷的解决、权利的救济和法律的发展都离不开民意基础,民意一直借助于程序理性和沟通理性影响着司法过程和司法结果。在互联网普及的当下,网络成为一种新型的收集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机制,并对我国司法工作和法治进程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本文旨在通过对法院和检察院的实践调研,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了解网络民意的现状以及对他们工作带来的重要影响。网络民意是社会认同司法的体现,是司法公信力的表征。尊重和吸纳民意是司法为民、司法民主和司法社会化的内在要求,网络民意与和谐司法具有应然的逻辑关系,并通过与司法的一致性、差异性及社会评价施加对司法过程和司法结果的影响。但网络民意也具有非理性、盲目性等特点,在实践中有时甚至表现出暴力性倾向,对司法权威的确立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必须对网络舆论和网络民意的司法影响设置合理的界限,加快网络法制建设,依法引导、规范、汇集网络民意,构建自治与自律有机结合的网络民意表达机制,通过完善网络民意的辨识、倾听、引导机制和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网络民意的回应与沟通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国司法民主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