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犯罪现场勘查中显现潜指纹,最终需要用专业的照相器材和专门的照相方法将显现的潜指纹痕迹真实客观地固定提取下来,即利用刑事照相技术获得现场犯罪潜指纹证据,以揭露、证实犯罪行为。刑事照相有多种技术手段,但目的只有一个——增强灰度反差提取。现场情况的复杂性,使大多数现场潜指纹痕迹是模糊的,显现提取具有一定难度,常会遇到激发显现出来的指纹痕迹灰度对比达不到鉴定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对于一些介质色浅、指纹陈1日、承受客体表面粗糙等显现微弱的纹线痕迹,必须运用图像增强等新的科技手段和方法,使被拍物体影像和痕迹影像之间的明暗差别进一步增强,才能提取到灰度反差合格的潜指纹图像,否则会失去物证检验的实际价值,造成无法弥朴的后果。图像灰度反差是一个变量,与光照条件、激发光波长、承受客体及痕迹物质属性等因素皆有关系,提高图像灰度反差的显现效果可以有多种方法。那么,在案发现场进行微弱潜指纹提取究竟应使用哪种图像增强技术更为合适呢?
简介:本文作者通过对白光华不服天津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进行分析,对法院的裁判提出了质疑,认为该案裁判虽明确确认了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获得救济的权利,从而引入了对劳动教养决定的内部层级监督和外部司法监督,是通过司法裁判对现行劳动教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的突破和矫正。但是,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了宪法,也与其上位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明显抵齄,存在着不实行全面改革便无法从根本上克服的重大缺陷。所以.本案二审法院回避了上述问题,对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触动是非常有限的,甚至在客观上从司法角度承认了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合法性,这将会在实践中产生极大的负面作用。因此,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合法性问题应当态度鲜明,提出立法审查建议.以推动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全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