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古人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权力与法作为国家控制社会的两种力量,总是在相互依存而又彼此冲突的二律背反中探寻着自己合适的位置。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达摩克利斯的权力之剑还是不断地让它的恶趋于它的善,'法律至上'的法治思想也日臻成熟而倍受推崇。权力他律与权力自律的双重凸现必将把权力引上为人类谋幸福的正轨。权力他律是指法律理性的制度化对权力所形成的制约。权力自律是指法律理性的人格化对权力所形成的制约。权力自律只有靠权力他律来保障,才能抑制人性所固有的弱点;权力他律也只有最终内化为权力自律,才能防止'恶法亦法'的法律工具主义的泛滥。人治社会人们对权力自律的彻底失望与法治社会人们对'法律至上'的极力推崇,难免会让人们走向另一个极端。在世界文明向法治社会推进的过程中,这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简介:团结权曾被中国弃之不用长达数十年。但是近年来数起罢工事件以集体谈判的方式化解,而没有出现逮捕、起诉等传统桥段。这一变化主要是因为罢工者有意识地将他们的罢工再政治化,把法律不敢正视、拒绝处理的劳资冲突,转化为党群关系问题来解决,从而克服了法治的藩篱。借此而复得的团结权其实并非法定权利,但却是"权"字所指的权势、权能、权威、人民主权的"本义"。
简介:从执行和解协议当拥有诉权的实现需求出发,分别从增强执行和解协议的权威性、增进和解纠纷解决的公正性以及增强执行程序效率性三方面入手,阐述赋予执行和解协议以独立诉权所具必要性。同时,围绕当前法律界就执行和解协议应否拥有诉权所持的两种观点进行充分剖析,并着力就否定性的观点进行评论,进而明晰执行和解协议当拥有独立诉权。在此基础上,分别就民事诉讼中所存在的三种诉的类型进行阐述,并揭示出当前把给付之诉赋之以执行和解之诉所存在的种种弊端,进而提出将确认之诉与之配套的路径设计理念。最后,从提起该诉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角度,明确执行和解之诉的启动权当由申请执行人独自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