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墨西哥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发展中国家,也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之一。2012年6月,该国在发展中国家中率先颁布了一部综合性的气候变化法。该法规定了墨西哥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目标,建立了相对完备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制定以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为纲领的政策规划体制的要求。与此同时,该法还通过确立排放清单、排放登记簿和碳排放三可要求等相关监管制度,促进温室气体排放的透明,在此基础上注重采用自愿碳排放交易体系和气候变化基金等市场机制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
简介: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活动的深入,气候减缓和适应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需求全方位扩大,相应的技术转让条款正式出现在国际气候立法之中并不断得以扩充。虽然就何为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转让,极少法律文件对此做出专门的书面阐述和区分,但是事实证明,传统的技术转让概念已经不足以解释、涵盖和衡量气候变化框架下的技术转让。作为一种有别于常规商业的运作模式,气候变化技术转让需要得到国际法方面的有效支撑。而这必须是建立在对气候减缓和适应技术、技术转让确切定义的普遍且对接的共识上的。一个具备普遍性、确定性、形式合理性和实践操作性的概念框架有利于消除谈判进程中的理解分歧,理顺国际气候执法并最终切实地推动实践领域的全球气候减缓和适应技术转让。
简介:碳关税自提出以来,其合法性一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争论的热点问题。尽管很多学者已从WTO规则的角度论证了碳关税的违法性,但在国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的当今,很多国家仍意欲通过征收碳关税来削弱贸易伙伴的竞争力,从而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面对有可能形成燎原之势的碳关税,对碳关税合法性的再次论证就成为必要之举。作为应对全球气候恶化的措施,碳关税的合法性除了在WTO框架下进行论证外,还应在国际气候法的视野下进行考量,而现有碳关税的设计违背了诸多国际气候公约中共同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其合法性难以通过国际气候法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