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7
334 个结果
  • 简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关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形式及检察权运行机制问题,是新一轮检察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大部制"弱化行政性纵向关系,在组织结构上实现检察管理的扁平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效率。试点过程中,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由于同质特征被整合划分为同一大部门成为普遍模式,但是否实行捕诉合一、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如何归属则出现了几种不同操作方式。理论界与实务界认识上存在着一定分歧与争论,而分歧的背后则隐藏着对我国检察工作现实状态的不同判断以及对检察改革的不同主张和期待。

  • 标签: 司法改革 内设机构 大部制 捕诉合一 捕诉分立
  • 简介:VIE架构(即VariableInterestEntity),是指离岸公司通过其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与境内业务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以成为境内公司的实际受益人和资产控制人。VIE架构是区别与一般股权控制的协议控制方式,目的的为了绕过政策障碍。由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环境所决定,VIE架构已存在十余年并在短期内仍会继续存在,VIE架构的操作步骤与VIE协议的效力认定对于投资者了解VIE架构中的法律风险尤为重要,投资者也应时刻警惕VIE控制协议无效、对赌协议纠纷、创始人侵犯公司利益以及股权质押的实现等风险,并提前做好保护自身权益的安排。

  • 标签: VIE架构 协议控制 返程投资 法律风险
  • 简介:股东直接诉讼中的问题和一般民事诉讼相似,但股东代表诉讼是一项特殊的制度构建。我国《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将我国小股东保护的法制提高到一个新高度。但股东代表诉讼是一项复杂的制度构建,上述法条离成熟的制度还有很大距离。有必要从主体、限制和程序三个方面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规则架构进行分析,使其成为一项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

  • 标签: 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 规则
  • 简介:国际通信法是现代国际法专业化发展的产物,其界域包括两类通信领域的国际事务:一是国际通信活动的规制,二是通信制度的国际协调;其主体具有鲜明的多元化特征,被国际通信法赋予国际人格并参加国际通信法律关系的实体,不仅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还有法人和个人。国际通信法是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其规范具有普遍性、区域性和双边性三个不同层次,分属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联盟、世界贸易组织等众多国际体制。归于国际通信通道法、国际通信服务法和国际通信行为法三个不同板块,由此形成了国际通信法的立体网络架构。我国通信事业的发展非常迅速,但有关通信的立法相对滞后。因此,有必要熟悉通信领域的国际规则.加强国际通信法的研究。

  • 标签: 国际通信法 界域 主体 架构
  • 简介:信息通信法是一个高度综合的法律领域。从纵向来看,信息通信法律体系架构主要由信息技术法、信息网络法和信息应用法构成。从横向来看,主要贯穿网络信息安全和竞争反垄断等安全与竞争法律规范,以及用户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等权益保护法律规范。考察国外信息通信产业的发展情况,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信息通信产业的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引导和创造先决条件的作用。我国信息通信法制建设虽有长足进步,但与国外相比确实差距还很大。我国应明确相关立法规划,确定立法重点、原则和步骤,切合产业实际发展需要,分清轻重缓急,适时立法,形成信息通信法律体系的完整有机整体。

  • 标签: 信息通信业 信息通信法 信息通信法体系
  • 简介:现代税收行政执法体系是日本现代法制体系的重要组成。在战后社会政治、经济巨大变迁的过程中,日本逐步实现了传统税收执法向现代税收执法的历史转型。在转型过程中,日本把现代税收行政执法的一般范式本土化,建立起契合本国国情的现代税收行政法律制度体系、Self-AssessmentSystem现代税收行政执法管理模式、体现现代行政执法规律的税收行政执法机构体系、合乎现代行政执法内在规律的税收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等。深入研究日本现代税收行政执法制度架构,对全面推进我国税收行政执法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启迪。

  • 标签: 日本 现代化 税收 行政执法
  • 简介:仲裁程序的架构对于保障仲裁实体法律关系的良性运作影响深远,但就我国目前的仲裁程序整体设计而言,尚有不少环节背离了仲裁的公正、效率以及意思自治理念。本文以仲裁程序的整个动态运行为基本线索,将仲裁的基本理念贯彻其中,对我国现行仲裁程序设计中的若干主要瑕疵予以检讨并提出完善之道。

  • 标签: 仲裁程序 中国 可仲裁性 财产保全 调解制度 合并仲裁
  • 简介: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APEC北京峰会上倡议"启动亚太自贸区建设",这表明中国愿意引领和推动这项重要工作。面对"一带一路"倡议带动的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以及亚太地区大国之间在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激烈博弈,亚太自贸区建设何去何从,是考验中国人智慧和能力的议题。如果选择TPP这一路径,等于将构建亚太自贸区的主导权拱手让给别人;如果与TPP分道扬镳另辟蹊径,会分化亚太地区,进而影响"一带一路"倡议的整体部署。一个务实的选择是以中国目前正在推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基础,结合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进而引导亚太自贸区法律制度向TPP等国际高标准靠拢,同时采取开放姿态,允许个别APEC成员暂时不加入亚太自贸区,也允许非APEC国家和地区加入亚太自贸区。

  • 标签: 亚太自贸区 APEC TPP RCEP
  • 简介: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上对相同罪名的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处罚标准和追诉标准并不一致,这种差异违反了罪刑平等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追诉标准的不一致同时又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应当借鉴国外立法模式。修改单位犯罪的处罚标准和追诉标准,使之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标准和追诉标准一致。

  • 标签: 单位犯罪 处罚标准 追诉标准
  • 简介:在海峡两岸关系趋向缓和,合作共赢理念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两岸区域合作的实验田——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建设与治理为世人所瞩目。如何破解平潭综合实验区共同管理难题,如何构建共同管理主体,成为了兼具理论与实践价值的课题。针对共同管理主体的价值目标、功能需求、相关有利因素和面临难题、具体架构设想等逻辑顺序,从综合协调处理机构、日常管理机关、合作开发实体等三个层面提出实验区共同管理主体的初步构架。

  • 标签: 平潭 两岸 共同管理 主体
  • 简介: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的发展定位和功能诉求,对其常规管理机构——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实验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实验区管委会的组织架构方式选择问题已迫在眉睫。鉴于我国传统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借鉴法、德等国家的行政公法人制度,可以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建设成为具有公法人特色的两岸"共同管理"主体。

  • 标签: 平潭综合实验区 管委会 架构
  • 简介:公诉证据是公诉机关决定是否将案件提起公诉是所掌握的尺度,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有着诸多明显的局限,应通过立法予以改进和完善.

  • 标签: 起诉 公诉证据
  • 简介:<正>证明标准作为法官评判当事人的证明是否达到要求的准则,客观地存在于诉讼之中。万事万物都有其渊源,证明标准也不例外。那它来自何方呢?是自生自灭于法官内心世界,还是先人为地构建一个证明标准,再移植于法官内心世界呢?这是一个关系到证明标准存在的前提性问题。只有先解决了这个问题,证明标准制度才能存在,才能进一步完善。

  • 标签: 证明标准 内心确信 级别管辖 人民法院管辖 经验法则 证据确实充分
  • 简介:证明标准是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刑事诉讼中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是刑事证据制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证据学界争议颇大的一个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理论概括和争议,包括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大陆法系的“高度盖然性”标准、我国的客观真实说、法律真实说、综合说、主观真实说、两个基本说等等。

  • 标签: 证明标准 有罪判决 高度盖然性 刑事证据制度 证据学 法律真实说
  • 简介:公诉证明标准是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用公诉证明标准的概念比使用"起诉标准"、"起诉的证明标准"、"公诉的证据标准"等概念更为科学;两大法系的主要法治国家都对公诉证明标准作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在我国,公诉证明标准与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基本一致,因此产生了观点不同的学说;应当通过评介和借鉴,力求寻找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公诉证明标准

  • 标签: 公诉 证明标准 审判
  • 简介:死亡赔偿是指侵权人因侵害他人生命权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近年来,我国死亡赔偿案件日益增多,赔偿数额的多少一直是当事人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作为影响赔偿数额关键环节之一的死亡赔偿标准也逐渐浮出水面,

  • 标签: 死亡赔偿 赔偿数额 侵权人 生命权 民事赔偿责任 当事人
  • 简介:<正>一、刑事证明标准:主观中的客观为了防止刑事司法中认定犯罪事实的裁判者的主观性不至于走向任性,必须对犯罪事实裁判者(陪审团或法官)认定犯罪事实的主观心理活动设立一个必要的约束或限制。尽管允许事实裁定者主观自由地通过证据发现事实,或更准确地说承认事实裁

  • 标签: 证明标准 犯罪事实 证据确实充分 裁判者 内心确信 证据调查
  • 简介:衡量一对夫妻婚姻稳固的法理标准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夫妻感情需求和满足的相互一致性,一是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对等统一性.我国把"感情确已破裂"作为诉讼离婚的唯一实质要件是不够的,还应当从婚姻法律关系的内容上考察夫妻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从而认定婚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这样才真正符合马克思关于离婚问题的本意.

  • 标签: 离婚标准 判决标准 夫妻关系 婚姻法律关系 《婚姻法》 夫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