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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现行立法没有明确"消费者"的法律概念,学术界对该概念探讨也未形成统一观点。消费目的、消费主体及消费方式一直是主要争论点,为司法人员准确判定消费者的法律范畴带来困惑。文章根据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对消费者法律范畴的判定提出了客观的、可以衡量的三个核心要素,即消费客体具有商品的价值属性、消费客体被终结性消费消费主体个人化,以利于及时、有效、合理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 标签: 消费者 消费目的 生活消费
  •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商品交易逐渐发达,网络商品交易纠纷也随之增多,但是就纠纷双方当事人合理的举证责任却无法从法律中找到合理的分配方式,使得现实中的纠纷处理显得十分麻烦与被动。我国法律对于举证责任的一般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在购买到瑕疵商品或者缺陷商品之后,消费者维权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本文从我国目前适用于网络商品交易纠纷的举证责任原则出发,提出了在网络商品交易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

  • 标签: 网络交易 网络商品消费者 举证责任
  • 简介:各国对转基因食品实施了不同的标签制度:强制标签与自愿标签。这两种标签制度分别建立在消费者需要知情和消费者有权知情的法理基础之上。需要知情是以产品为基础,确保消费者对客观真实的风险知情;而有权知情往往以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为基础,以风险预防为原则管理风险以减少消费者的感知风险。一个国家采取何种转基因食品标签制度,受到该国经济、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影响。我国转基因食品标签立法在即,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因地制宜地实施强制标签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

  • 标签: 转基因食品 自愿标签 强制标签 风险预防原则
  • 简介:"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不可一概而论,必须依相关法律规范具体解释。《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不以"欺诈行为"为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知假买假受保护没有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则不同,对于惩罚性赔偿明确要求经营者具有"欺诈行为",在该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没有明确规定此处的"欺诈行为"不以行为人具有故意及相对人因此陷于错误为要件时,对其理解适用应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应随便突破。相应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知假买假"不应受到保护。行政规章中对于"欺诈行为"的界定,与司法解释存在不一致场合,应以司法解释为准。惩罚性赔偿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往往不被承认,我国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如果有支持惩罚性赔偿的内容,且涉及境外执行的,应注意可能存在的制度差异带来的障碍。惩罚性赔偿是在填补性赔偿之外的一笔额外金钱给付,是纯粹的以惩罚为目的的特别法定责任,不以权利人实际遭受损害为要件,具有独立性,可以与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被撤销场合)或者违约责任(在合同被解除场合)并用。欺诈行为除了发生在缔约过程中,还可以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后者具有特殊性,应引起重视。

  • 标签: 消费者合同 知假买假 惩罚性赔偿 合同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