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信息时代的网络空间中犯罪主观罪过具有特殊性,难以认定是普遍存在的司法难题,但仍应努力求索。基本方法一是直接根据信息技术制度认定行为人至少具有过失;二是根据其他旁证推定行为人具有单独犯罪的故意或帮助犯罪的"明知"。未来需要根据总结的司法解释一般经验,对信息传播行为、网络攻击行为的主观罪过进行具体认定规则的完善,对网络共犯"明知"的具体推定规则进行构建,在罪责原则贯彻方面提升司法解释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简介:当前,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日趋严重。为加大依法打击整治力度,规范互联网秩序,中央宣传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现予印发,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论信息时代犯罪主观罪过的认定——兼论网络共犯的“通谋”与“明知”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禁毒办通[201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