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和死刑犯父母的人身权问题在狭义生育权的理论框架内不能得到保护。基因遗传权的概念可以涵盖和保护被狭义生育权所遗忘的主体。确认基因遗传权,可以调整因医学辅助生育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存在于新的基因遗传方式中的权利冲突问题,从而完善民事立法、健全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
简介:生育,与干家万户的生活须臾不可分。关于生育权的讨论,众说纷纭。有人说:“生育权,就是生孩子的权利。”也有人说:“丈夫不生育,哪来的生育权?”还有人说:“只有结婚才有生育权,法律不允许非婚生育。”林林总总,不一而足。生育权,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很多人在对它的认识上仍存在一些误区。
简介:
简介:孩子抚养权的丧失事情发生在2011年8月的一个深夜,在意大利北部皮埃蒙特小镇一条僻静的小马路上,停靠在人行道旁的一辆小车里不时传出一个婴孩的阵阵啼哭声。一位邻居循声出门,只见在小车里,仅1个月零3天的诺莎哭得小脸通红。她赶紧去敲隔壁孩子的家门,孩子父亲开了门,他无不歉意地解释道,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节人口发展,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推行和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
简介:监狱服刑人员的生育权具有合宪性、正当性的一般属性和行使受限性的特殊属性。在我国当前的监狱行刑实践中,由于行刑理念滞后、相应规范缺位、异地关押限制、社会支持体系乏力等,致使当前服刑人员生育权实际“冰封”于监狱高墙之内。借鉴国外行刑社会化改革经验,我国应当坚持最低限度限制、平等、与儿童福祉保障并行原则,通过完善相关法制、推动行刑社会化进程和健全社会支持机制,保障服刑人员生育权的实现路径。
简介:从比较法的角度回顾女性与司法的关系,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简介:这几年,立法工作形势大好,刑事立法方面也是发展极快。刑法典的四百多项罪名已经有不够用的苗头,新的修正案和司法解释不断出台。越来越多的“坏事”成为刑法打击的对象,人们似乎希望通过刑法对社会的各个角落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
简介:一名孕妇到医院做产前常规检查,医院B超检查结论为"胎儿未见异常".可临到分娩时,却生下了一个肢体严重残缺的孩子.为此,这名产妇怒不可遏,以生育选择权被剥夺为由,将给自己做B超检查的医院告上法庭.
简介:生育行为是一种具有较强外部性的行为.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分配、劳动就业等制度安排,使家庭生育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强烈扭曲,客观上成为多生多育行为的制度激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破解了生育行为外部性内在化的难题,从制度层面上约束了人们多生多育的意愿,是实现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一致的制度保证.
简介:生育权作为自然人平等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涉及到法律、经济、伦理、生理、医疗技术等诸多方面,现阶段由生育权所引起的纠纷有愈演愈烈之势。要解决生育权对新时代提出的新挑战,就要求法律明确确认自然人的生育权,并对其加以法律保护。对此,可通过生育权立法的完善、生育权主体的扩充、生育权受侵害时法律救济的完善三方面加以解决。
简介:埃及新女性是什么样的?亨德·巴达维23岁,在埃及本哈获得了教育学硕士学位。去年12月,她在塔利尔广场参加抗议临时军政府的示威活动。在遭到士兵的殴打、性骚扰及枪击后,
简介:自人类产生以来的相当长时间里,生育子女已成为正常夫妻生活和正常家庭的象征。然而,生殖技术最大特点是以特定的技术取代了人类的自然性交,从而改变了传统的生育概念和亲子关系。使得生育可以通过性活动以外的技术手段实现,生育与婚姻的分离成为可能。随着人工生育技术的成熟,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简介:<正>1989年4月14日,联合国人口基金会赠送给中国的人口钟通过液晶数字显示:我国大陆人口达到11亿。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11亿人口犹如沉重的包袱,压在中国巨龙的身上,使她在经济过热增长的幻觉中,不得不冷静下来。理智地面对来自人口自身生产的挑战。如果我们不能行之有效地控制住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那么,中国的现代化希望将成为泡影,中华民族的生存也将因此受到严重的威胁。因此,"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理所当
简介:随着各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出现,老年问题开始逐渐凸显,老龄女性化已成为一个普遍的世界趋势。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09年世界卫生统计》报告中提供的数据显示,女性预期寿命普遍高于男性。我国的人口统计也显示了这种趋势。我们曾对吉林省农村老年妇女生存状况做过调查,结果显示,农村老年女性丧偶率是18.2%,男性为8.9%,女性是男性的2倍。
简介: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历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均相对低下,但低下的社会地位中又有阶级的区分。不同阶层的女性在人身权、财产权、婚姻自主权上均有着很大的差异。唐代上层女性与一般劳动女性在法定权利上就表现出诸多的差异。这种差异既带有时代特征,又反映出封建等级地位划分的一些共性。
简介:生育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生育保险立法和司法的基本准则,在生育保险法中居于统帅的地位。在国务院制定《生育保险办法》之际,预先对生育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进行充分的研究探讨,对生育保险的立法及其后来的具体实施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结合相关理论与实践分析的基础上,对生育保险法基本原则体系进行了系统的设计和论证,以期为《生育保险办法》的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论基因遗传权的保护——以单身女性生育权和死刑犯父母人身权为视角
生育权:走出认识的误区
关于人工生育子女法律思考
意大利:高龄生育首亮红牌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
服刑人员生育权论要
女性与司法
计划生育与“刑法大扫除”
产妇状告医院剥夺生育选择权
离婚之前先堕胎丈夫追索生育权
农村生育行为的经济学解析
论我国生育权的法律保护
新埃及的女性
非正常婚姻形式下的生育权探讨
从对“死囚生育权”的炒作说开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我国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探微
关注“夕阳”中的女性
唐代上层女性与一般劳动女性法定权利差异研究
我国生育保险法基本原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