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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社会危害性”没有揭示罪要素的本质。罪要素是违法的程度要素,既包括客观的违法要素,也包括主观的违法要素。但是,罪要素不是责任的程度要素。罪要素在立法上具有不可避免性。“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等罪因素不是立法过于粗疏的表现,因为语言本身具有模糊性,语境依赖导致语义具有不确定性。罪要素不是我国刑法的创举,其具有超越实定法的存在基础。罪要素具有逻辑学上的划分依据,是谦抑主义的要求,也是刑事政策的技术考虑。

  • 标签: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现状 剖析 完善 路径
  • 简介:如何对金融保险服务课征增值税是增值税制度构建的重点与难点。本次'营改'就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然而,金融保险服务的增值税规则散见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改'改革所制定的各个规范性文件中,规则简约而粗糙。作为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金融保险服务,尽管存在一个确定的核心领域,但却存在大量似是而非的模糊地带,在增值税课征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的争议。大量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待遇并不明晰。更重要的是,本次'营改'改革依然未能彻底解决金融保险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的问题。因此,本次改革将金融保险服务纳入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仅仅是制度构建的起点,未来仍有必要对此制定更加明晰而具体的规则,确保金融保险服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进项税额的全面抵扣,以真正实现增值税的税收中性的目标。

  • 标签: 金融保险服务 “营改增” 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