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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个结果
  • 简介:<正>链接责任美国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在DMCA案件作出不利于RIAA的判决ISP们将不必因RIAA要求而必须提供用户名字。判决见:http://www.ca8.uscourts.gov/opndir/05/01/033802P.pdf报道见: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articles/A47888-2005Jan4.htm修正性链接有可能承担责任

  • 标签: 巡回上诉法院 互联网产业 HTTP 文件共享 该法院 马萨诸塞州
  • 简介: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为舆论意见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术基础,并且,大众传播媒介不仅仅是充当意识形态的工具,它越来越成为兼顾社会舆论各种信息的"集散地"。而这个"集散地"就是哈贝马斯所言的每个人都可以进去的以舆论意见为主导的"公共领域"。但是,在这个"公共领域"中,由私人组成的公众所共同关注的普遍利益又不可能不与个体在商品交换、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个体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因而活动场的界线也必然是模糊、不确定的。

  • 标签: 舆论 大众媒介 公共领域 界线 互动
  • 简介:本文以布迪厄的'场一惯习'理论为工具,从场、资本、惯习的角度分析了林森浩投毒杀人的作案动机以及本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以此案为代表的大学生极端行为的预防策略。

  • 标签: “场域—惯习”理论 林森浩案 预防策略
  • 简介: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社会治理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又要立足实际对本市社会治理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推动实践,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

  • 标签: 国家治理 治理体系 社会治理现代化 基层治理 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
  • 简介:<正>一门严格的法律科学,区别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法理学就在于它把后者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一旦做出这种区分,那么这门法律的科学就立即使自己摆脱了法理学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关于法律的论辩。即形式主义和工具主义之间的论辩。形式主义主张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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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优士丁尼《法学阶梯》包含了民法几乎所有的问题,"错误"制度也不例外。在事实错误中,实质性错误作为不可原谅的错误逐渐脱离而独立,成为后世学者四分法的基础,而非实质性错误都是可原谅的错误,需逐案加以确定,但在相当程度上被后世学者忽略了。法律错误亦并非都不可原谅,这对"Ignorantiajurisnonexcusat"的法谚提出了挑战。错误既作为立法技术手段,也作为政策性工具得到了广泛使用,包含了比四分法更广泛的问题,反映了民法抽象化过程带来的问题。

  • 标签: 法学阶梯 事实错误 实质性错误 法律错误
  • 简介:正作为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必须尽快适应新形势,努力当好带头人,切实肩负起抓工作、带队伍的神圣职责,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分两期对全国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进行了培训。王胜俊院长出席培训班并亲自为学员授课,对新任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了殷切期望。在人民

  • 标签: 适应新形势 基层人民法院 带头人 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 始终坚持
  • 简介:近期,高检院根据修改后刑诉法和具体工作实践,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进行了修改,日前已经下发。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赋予控告检察部门一些新的职能,对此前控告举报工作规定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在这次修改中专门加以强调和完善,并提出了新的要求,修改后刑诉法和《规则》明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控告检察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作用适应新的要求,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 标签: 检察工作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控告 《规则》 职能作用 举报工作
  •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各级人大常委会肩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和推进改革的时代使命,改进和加强人大监督、提高人大监督水平成为重大的时代课题。河北省兴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从三个方面入手,推进人大监督工作。

  • 标签: 人大监督工作 人大常委会 依法治国战略 时代课题 监督水平 党中央
  • 简介:通过深入华东两省若干法院的田野调查,本文初步勾勒了当下刑事法官角色与脚本的错位逻辑。司法场域中,刑事法官缺乏足够的资本和勇气将自主性加以呈现,以至于在法律权威的分配结构中境遇尴尬;社会场域中,符号权力的移转造就社会惯习对法律惯习的反向支配,面对结构性敌对,刑事法官尚未承担起理性商谈纽带的角色;权力场域中,国家(宏观)权力的支配转化为规训(微观)权力的渗透,并不单纯的角色扮演让原本超验的职业尊荣黯然失色。刑事法官受到以上三重场之影响,形塑成一种兼备权力、社会、法律多元化知识的一元化惯习,而其中的特殊惯习与一般惯习彼此竞争却又相互糅杂,而惯习之于实践操持的意义决定了实践乱象的生成。当下司法改革需要正确理解并充分利用场与惯习的相互勾连,从宏观和微观出发,赋予刑事法官双重认同感,使其不再困惑,借此获取司法改革的内生动力。

  • 标签: 刑事法官 司法改革 知识谱系 行为模式 场域 惯习
  • 简介:法政同仁聚焦公共话题,本辑围绕法治所涉法律、道德与社会诸议题,不同学者基于立场及视角,做出不同评议,借此展开讨论。本辑所录对话,虽属只言片语,不乏重要议题,有待深入讨论。为尊重言论,兹实录对话,仅做最低限度的技术处理。

  • 标签: 域法政 微信对话录 所涉议题
  • 简介:立法语言必须逻辑严谨地表达法的价值,法的规范类型和结构须与法的价值取向一致,条文的整体设计须契合法价值的生成环境。这些一般规训应为立法语言所遵循。厘清刑事诉讼法的价值结构及影响因素,对刑事诉讼立法的语言完善有指引意义。

  • 标签: 刑事诉讼法价值 立法语言技术 程序性制裁
  • 简介:近年来发生的"强生垄断案"和"苹果价格垄断案"揭开了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的原告资格规则具有特殊性的"面纱"。在认定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的原告资格时,应当立足于"有限原告资格"的基本立场,并综合考虑"垄断损害"与"责任程度"两个核心标准,以确定真正的受害者,晰清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原告资格的轮廓。我国法律也应当及时完善反垄断民事诉讼原告资格规则与证据规则,为原告起诉提供更有效的便利,为诉讼程序提供全面、准确的指导,从而解决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激励不足的现实尴尬。人民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弥补我国法院在垄断纠纷案件审理上专业性不足,共同助力我国反垄断法更好地实施。

  • 标签: 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 有限原告资格 垄断损害 责任程度 证据规则
  • 简介:最近立陶宛监狱管理部门出新招:要即将刑满出狱者学会玩一种电子游戏。当然,这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电子游戏,而是通过打电子游戏的方式,对即将出狱者进行适应未来自由生活的专门培训。这套特殊的电子游戏是立陶宛监狱管理部门委托一家著名的IT公司专门开发的,其内容包括立陶宛社会当前政治和经济状况,刑满释放者如何找工作,如何提高自己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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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邀请,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高级仲裁代表团于2月4日至8日访问了北京。代表团成员有学会的名誉主席弗雷泽卡梅利勋爵、凯伦高芙主席和黛亚法拉霍克利秘书长。代表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举行了业务会谈,并访问了中国贸促会、司法部和北京市建委等有关部门。

  • 标签: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北京 贸促会 主席 入世 部门
  • 简介:无论法条竞合还是想象竞合,竞合时从一重处罚,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当然要求;刑法分则中数罪并罚的规定均为注意性规定,若评价为一罪的加重情节处刑更重的,就应放弃数罪并罚;同种数罪应以并罚为原则,不并罚为例外,并罚与否,取决于是否罪刑相适应;所谓选择性罪名,应以数罪并罚为原则,不并罚为例外;刑法分则中的“致人重伤、死亡”是否包括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取决于法定刑的轻重;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对某些构成要件进行限制性解释,对刑法用语的含义进行相对性解读;“量刑反制定罪论”无视实行行为及犯罪构成的定型性,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根本不同于“以刑释罪”,故不值得提倡。

  • 标签: 罪刑相适应 刑法解释 竞合 以刑释罪 量刑反制定罪
  • 简介:司法场是消解内部形式主义和外部工具主义对立的范式,理想的司法场应基于主客体相互作用下的司法运行规律,以及正当程序、程序公开、程序理性和侦控审均衡化的法治理念。本文以司法场的运行逻辑为视角,以近二十年典型错案的实证考察为切入点,将司法场作为错案纠预的核心要素,论证我国错案的成因在于司法场受行政权力支配或影响,在于公检法机关未能实现由传统社会治理工具向现代社会司法控制方式的转化。针对实证考察局限,提出依法治国须纠正错误的司法理念,确立证据裁判主义,克服司法行政化倾向;推动“庭审实质化”,防止正当程序形式化,完善“权利制约权力”等内外监督的多元复合错案纠预机制,以期减少错案的发生。

  • 标签: 司法场域 典型错案 正当程序 司法运行规律 侦控审均衡
  • 简介:认识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是制定法律的科学前提。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了科学判断和准确表述。经济法的理念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消费者为中心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要素,平衡协调是新发展理念在经济法理念中的体现,社会责任本位是经济法理念的强制性要素。满足消费者需要是党和国家工作根本宗旨在经济法中的体现,是实现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与内在要求。经济法通过具体制度实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宗旨,该宗旨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相适应。经济法平衡协调理论对破解社会主要矛盾具有理论优势: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必须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协调是经济法调整方法或基本功能。经济法中的发展规划法发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独特作用,财税法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有特殊功效,金融法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具有杠杆作用,竞争法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发挥基础性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价格法直接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服务。可见,经济法对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具有制度优势。

  • 标签: 社会主要矛盾 经济法理念 经济法宗旨 经济法价值 经济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