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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内容摘示:为破解以上海自贸区为代表的试点改革突破法律规则的法治难题,新《立法法》第十三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这一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做法其正当性缺陷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从其合法性角度来说,授权主体缺乏相应的权限,导致这一授权本身为违法授权且其授权暂停的法律有突破了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二是从其合理性角度来说,以改革为目的授权暂停法律适用,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违背了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原则,不符合法律所追求的平等价值。

  • 标签: 立法权 暂停法律适用 正当性
  • 简介: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授权暂停法律实施制度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已涉及43部法律和五大领域,成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探索。该制度在法律性质上既不属于法律修改,也不属于授权立法,而是一项独立的立法权行使形式。由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第13条是对宪法第67条第21项规定的具体化与落实,为授权暂停法律实施提供了合宪性基础。然而,该制度的发展态势随时可能打破其合宪性状态,需要进行合宪性控制。具体来说,应当对《立法法》第13条进行法律解释,并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加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暂停法律实施的监督,将暂停法律实施制度纳入法治轨道。

  • 标签: 全国人大常委会 授权 暂停法律实施 法律解释 合宪性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