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基于国内外客观形势和背景的变化下出台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刑诉法的可操作性、有效保障被追诉人诉讼权利和规范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等问题。该修正案(草案)对于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和审判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等方面做出了较大修改,有许多亮点;修正案(草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刑事诉讼一般制度和程序的设计以及特别程序的设置等方面有一定特色。然而,修正案(草案)对有些重要问题没有很好解决,有些规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也存在问题,尚需对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证据制度与规则、强制措施、审判程序等加以进一步完善,并注意解决修正案形成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简介:文章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3]分析我国职务犯罪的现实情况基础上,指出了废除职务犯罪死刑正当性理由。同时,从主客观两方面对目前我国废除有关职务犯罪死刑存在的现实困境进行剖析。最后,针对我国废除职务犯罪死刑提出构想和建议。
简介: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64条、第267条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学界及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解读,对此,从诉讼时效制度的本质出发,考虑保险合同纠纷的特别之处,从司法实践、立法目的及理论研究层面分析论证保险合同诉讼时效的性质。经过研究认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作出拒赔意思表示前,被保险人受损害的只是被保险标的物的“物权”,而不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求偿权”。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64条规定的请求时效,不应理解为“诉讼时效”,并据此提出海上保险案件诉讼时效问题的具体解决建议。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颁布实施20年以来,其确立的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海难救助、共同海损等规则和制度,为中国航运业、外贸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中国年轻的海事审判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依据。中国的海商法律体系是随着实践的变化而不断演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来自于实践的各种新问题和新挑战。海商法律体系和海事司法实践只有自身不断地完善发展,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
简介:"检察建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新近确立的一种检察监督方式,从法律规定应当科学、合理,以及适应检察监督实践的角度上看,对于这种新的检察监督方式,立法上除了应当明确其个案监督的性质、基本特征外,还应当从"检察建议"的适用条件与事项、"检察建议"程序上的强制力,以及赋予被建议方异议权等方面做必要的完善。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以姓氏笔画为序)乃依木.亚森(维吾尔族)、王海萍(女)、李彦凯(回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