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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由乌尔里希·依门伽教授于2007年5月9日在南京大学欧洲文化周上所做的专题报告整理而成。自1990年《欧洲企业合并控制条例》颁布以来,欧盟在企业合并控制的实践和理论方面都有了很多新的发展。时至今日,欧盟反对限制竞争的法律制度已经在内容方面达到了较为完善的程度。作者在文中从对欧洲竞争政策方面的基本问题的阐述出发,较全面地介绍了欧洲企业合并控制方面的法律原则和控制程序,并在行文中着重介绍了为实现有效的合并控制,欧盟目前运用的一项重要审查标准——SIEC审查标准(实质妨碍有效竞争标准)。紧跟其后,作者介绍了近年欧洲合并控制理论研究方面的一个新的发展,即合并控制的经济化问题,以及不断受到理论发展影响的欧洲合并控制的实践情况。

  • 标签: 企业合并 控制理论研究 市场势力 审查标准 合营企业 法律原则
  • 简介: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随着办案组织结构和办案模式的转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谁办案谁负责”等理念被普遍强调,这种变化也给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目前,检察机关对办案质量的管理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资源浪费、监督效果不佳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厘清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各办案主体的权力和责任边界、完善办案监督、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对保障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措施顺利落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司法责任制改革 办案质量 内控机制
  • 简介:为有效控制犯罪,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未决羁押无疑具有正当性,但未决羁押与无罪推定的理念形成悖论。解决这种悖论的出路只能是改革与完善未决羁押制度。我国未决羁押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降低羁押率,扩大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比例,以提高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水平。这一改革面临的主要难题是,降低羁押率将使追诉犯罪的效率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因此,未决羁押制度的改革应当兼顾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的平衡统一。在保证有效控制犯罪的前提下,降低羁押率不仅具有正当性,而且具有可行性。改革的基本路径是完善与强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对羁押的替代功能;加强羁押措施的司法审查,强化对于羁押措施适用的限制功能;提高侦查取证能力水平以摆脱有效控诉对于羁押性强制措施的依赖。

  • 标签: 未决羁押 审前羁押 强制措施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 简介:以合同法理论为指导,结合《运输公约草案》,论述货物控制权的性质和行使控制权的限制条件等法律问题,并针对中国海商立法的现状,提出在中国构建和整合货物控制制度的建议。

  • 标签: 货物控制权 中止运输权 运输公约草案
  • 简介:面对犯罪的浪潮公安机关必须向科学的管理要警力,向身边的群众要警力,向高科技手段要警力。警务制度改革是应对犯罪挑战的必由之路,社区警务的最终目的是减少犯罪,实现这一目的的前提是警察与民众的紧密合作。我为人民管治安是警务制度改革的中国化实践,好秩序只能来源于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合作。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力量之源在民众之中,集中民智才能用“无穷民力”提升“有限警力”。我国公安机关已经在治安信息发布、预防犯罪提示、“110信箱”开通、警察博客的初创等方面作出了探索,未来还要进一步运用先进理念和科技手段实现犯罪预防的精细化。

  • 标签: 警务制度 改革 预防犯罪 精细化
  • 简介:<正>一、经济法律规范就是经济制度规范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主要社会规范之一.社会规范的特性使法律与社会制度发生直接联系.社会制度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是社会关系规范化的结果.社会制度也就是社会关系制度.构建社会制度的社会规范有多种,如传统、习惯、惯例、政策、法律等等.法律因具有规范性、普遍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强制性等特性,使其在实行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近现代成为构建社会制度诸规范中的最主要的社会规范.因之,在理论上,人们每谈到制度的时候,总会自然地将其与法律联系起来;在实践上,人们总会将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生活制度加以法律化.

  • 标签: 经济法律制度 调整经济关系 上层建筑 社会规范 意志关系 市场经济体制
  • 简介:附条件逮捕制度的推行,是在面对严重刑事犯罪时,既要保卫社会又要保障人权而依法能动进行的制度调整.是在坚守法治原则的前提下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力践行。要充分发挥其功能,必须对其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予以制度设计,确保该制度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目的的实现。

  • 标签: 附条件逮捕 定期审查 价值研究 制度完善
  • 简介:<正>引言自1764年贝卡里亚发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对"在一个组织优良的社会里,死刑是否真的有益和公正"提出诘问并倡导限制、废除死刑以来,死刑一直是近现代刑事政策和刑事法理论研究中最具争论性的问题。旷日持久的死刑存废之争,在丰富刑事政策内涵、唤醒人类对死刑制度的理性思考的同时,极大地推动了各国限制和废除死刑的步伐。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限制、废除死刑的运动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而成为一股席卷全球的刑事政策

  • 标签: 死刑缓期执行 适用死刑 刑事政策 死刑控制 废除死刑 刑事犯罪
  • 简介:本专栏所刊登的文章,由上海市检察学会供稿。廉政建设是一项综合�

  • 标签: 廉政重在 重在制度
  • 简介:缓刑制度因其轻缓性,开放性的特点适应了刑罚缓和化,社会化和非刑罚化的改革与发展的趋势,现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立法所采纳。本文将在考察缓刑制度的超源,分析缓刑制度的优越性的基础上,通过与缓刑制度发达国家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的比较,对我国大陆刑法中缓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一些建议与设想。

  • 标签: 优越性 适用制度 执行制度 完善
  • 简介: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各单位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实施之初,大家都能遵守执行,但是一段时间后,有的人就会逐渐淡化、麻痹,致使一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可见,我们缺的不是制度,而是持之以恒遵守制度的精神。

  • 标签: 机关效能建设 规章制度 学习制度 财务制度
  • 简介:时下.总能听见对制度不健全的抱怨,对热点事件的批判几乎都会归咎于制度的不完善,甚至有锒铛入狱的贪官在痛哭流涕地反省时,也要情不自禁地感叹一句“如果制度健全,我也不会堕落到这个地步”,、与公众对制度的饥渴相对的是,各种各样的新制度竟相出台。制度不断地升级换代,制度创新热情持续高涨,俨然一派立法时代“制度大跃进”的繁荣景象。“要依靠制度”的观念终于成为共识和常识,值得欣喜;可是之后,又总充满了困惑,为什么如此密的制度构建仍然解决不了问题?我们所谓的制度少了些什么?

  • 标签: 制度健全 创新热情 制度构建 新制度 大跃进
  • 简介:<正>主讲人:王利明教授主持人:石佳友副教授评议人:石佳友副教授、朱虎博士王利明教授: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看着这么多同学站着,我也不好意思坐着了。我要坐着后面的同学也不一定听得见。这样吧,我就站着讲,待会儿提问的时候我再坐着讲。

  • 标签: 合同法 公共利益 合同无效制度 当事人 宣告合同无效 未生效合同
  • 简介:“警司警诫制度”是香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减少司法惩处过程中精神伤害的一种司法制度.就是由一名警司或警司以上级别的警务人员向一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施行警诫.从而不再向这名未成年人提出刑事检控。这种制度的主旨是:因为一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被牵扯进刑事诉讼的过程.可能就是一次痛苦的经历.可能造成永远不可恢复的精神损害。刑事罪名成立及被判刑罚的污名,极可能造成一生都不可弥补的伤害。为了免将未成年人带上法庭接受审判,香港律政司就授权警司和警司以上级别的人员,对适合的案件在案发日起一个月内对未成年人施行警诫,警诫时最少有一名家长或监护人陪伴。这就是“警司警诫”的全部内容,但它不是适用全部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的先决条件必须有: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服务制度 香港 律师 涉嫌犯罪 司法制度
  • 简介:迄今为止,我国对法律制度废止时的制度善后并没有确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废止一项法律制度犹如从制度灌木丛中连根拔除其中的一株灌木,涉及的基本问题有三个:为什么要拔除,这可称为制度供给;如何干净彻底地拔除,这可称为制度实施;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填补拔除后出现的空白,这可称为制度创新。制度供给的理性建构主要包括确定制度供给的主体、说明制度废止的理由、阐明制度废止的法律依据、明确制度废止的形式等;制度实施包括正向度的制度配套和反向度的制度清理两个部分;法律制度废止后并不必然引发制度创新,如果需要创新,则创新后的制度必须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 标签: 制度善后 制度供给 制度实施 制度创新 法治 劳教
  • 简介:在以核心家庭为主而形成的少子、老龄社会中,将老年人护理问题作为家庭内的问题来考虑,几乎是不可能的。传统的监护正从家庭结构中解放出来。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从亲属关系转向他人关系,关于财产管理,有可能承担善管注意义务,并收取适当的报酬。社会需要建构包括任意监护和法定监护在内的、作为支援制度的广义上的成年监护制度

  • 标签: 成人监护 财产管理 人身监护 社会福祉
  • 简介:<正>2012年7月6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严重问题,《修正案》加大了对劳动派遣用工的规制力度:明确界定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三性"标准,设置行政许可、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重申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加强违法监督。《修正案》的着眼点仍然集中于劳务派遣

  • 标签: 劳务派遣制度 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用工 行政许可 劳动派遣
  • 简介:一、关于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虽是一个较为晦涩的法律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却运用得很普遍.只是参与其中的主体没有把这种商品交易中经常发生的行为与"所有权保留"这一法律概念联系起来.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所有权保留制度规定的稀缺.我国学者关于此制度的论述也较少.笔者希望通过自己的阐述,为所有权保留制度在诚信体系还不够完善的中国提供一条可以实际运作的途径,发挥其本应发挥的作用.

  • 标签: 所有权保留制度 法律概念 公证制度 国法 普遍 中国